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临潼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现报告并分析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现公布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lintong.gov.cn浏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安市临潼区桃源路59号,电话:029-83873778)。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原则,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本局的内设机构、部门职能、部门领导、通知公告、食品药品安全、部门动态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公开。区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临潼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部门动态”“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可查阅临潼区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临潼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部门动态信息、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政策宣传等。公开内容涉及部门预算、年度工作总结、食品药品安全、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专栏、业务文件等方面。全年发布部门动态信息536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财政预决算与三公经费信息4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82条,行政执法公开信息79条;处理信件回复信息1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专题专栏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信息49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法治政府建设信息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 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48 | ||
行政强制 | 7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依法履行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总体来看,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及时、内容分布,运行情况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提高。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确保公众获取市场监管政府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便捷性。
2022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公开更加及时,责任更加明确。二是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办法。通过向先进单位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全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三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强化主动发布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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