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规定要求,现将区发改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管理,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并做好信息更新,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更新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咨询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区发改委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内设机构、部门职能、部门领导、领导分工等信息;及时发布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有关政策、工作动态等信息,确保发布更加及时、准确;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有关重点项目建设、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信息21条、《2021年西安市临潼区区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西安市临潼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开财政决算、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等情况,完成每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全面反映区发改委主要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组织 | 法律 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二是发布量还有待提高。2022年,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围绕主要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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