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规定要求,现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临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任务工作的需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内设机构、部门职能、部门领导、领导分工等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财政决算、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工作动态信息等共160条信息,确保发布更加及时、准确;完成每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全面反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二是发布量还有待提高。2022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主动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水平,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努力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效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