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和市、区相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布西安市临潼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告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群众可直接上网了解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提高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30余项;受理并回复网民留言15件;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无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极少数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缺乏主动意识;

二是信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宽。需要寻找新途径新方法,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府信息,提高信息知晓率;

三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规范、统一,人员安排还不够科学,发布信息量少。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二是加大宣传,主动公开。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普及力度。同时,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方式,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相关问题,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规范流程,强化督导。认真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完善机关内部沟通协调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