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我中心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城棚改事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工作动态3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 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实现了既定目标,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谋划需要加强,在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的更新频率上优化;二是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公开渠道不宽。三是政策解读能力有待加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

临潼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公开力度,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