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汇总2021年临潼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临潼新区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透明,增强公开工作实效,全面提升公开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工作动态、财务预决算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区门户网站发布工作信息32条,完成诉求信息回复49件。2021年度,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组织 | 法律 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临潼新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很多,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在信息公开制度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亟待加强,下一步将认真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等方面的研究,及时完善公开目录、公开范围,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及时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机制。对尚未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公开内容不健全的信息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优化公开程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努力使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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