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区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 日。区审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立足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区审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立足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发布部门动态信息25条,督查审计信息9条,财政信息3条,更新机构及部门领导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单位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息产生单位、信息公开机构、信息公开负责领导”三级保密审核要求。进一步加大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审核管理,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强化监督保障。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业务负责人,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各科室、基层各单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组织 | 法律 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的信息量较少,信息质量不高。2022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切实按照规定主动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及时更新公开的目录、内容,扩大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