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开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为做好我局信息工作的报送和公开工作,我局指定专人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民政版块信息更新,各类信息的发布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层审核签发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严格要求,积极主动公开。2022年度,区民政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不断强化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完善机关内设机构、部门职能、部门领导等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各类政务信息,2022年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动态类信息101条,按月公示全区社会救助情况,收到有效信件共计8件,已全部办结。除保密涉密信息外全面公开2021年度部门财政决算信息及2022年财政综合预算信息。同时通过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真正做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本年度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认真落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一事一审”“先审后发布”的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质量也不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区民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总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