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规定要求,现将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区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区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管理,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审核责任;

(二)扎实开展信息采集发布工作,全年共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20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7条,回复网民留言6条,依申请公开回复2条;

(三)积极维护政府网站后台,更新领导信息、单位、科室职能1次,公开预算决算等内容13条。

(四)强化监督保障。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业务负责人,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各科室、基层各单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000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000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学习不够深入,政策领悟力不强,专业性不强。二是区农业农村局能够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但按照规定主动公开范围还不够。

改进措施:2023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作为、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加强网络建设,围绕主要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