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西安市用人单位近一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另有专文规定,不含),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根据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人数,按照养老保险300元/人/月、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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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西安市用人单位近一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另有专文规定,不含),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根据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人数,按照养老保险300元/人/月、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