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学生资助政策 | 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费教科书(国家免费教科书、地方政府免费教科书)、免学杂费(分小学、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一)免费教科书

1.国家免费教科书

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中央财政对全国城市和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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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政府免费教科书

地方政府组织编写、选用的地方课程教材一律免费提供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地方政府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二)免学杂费

1.小学免学杂费:

非寄宿制小学每生每年800元。农村寄宿制小学每生每年1100元。

2.初中免学杂费:

非寄宿制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农村寄宿制初中每生每年1300元。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2)资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每天5元,每年按250天计算),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每天6元,每年按25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中央、市、区县财政按比例分担。

(3)发放形式:

各区县按标准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实行统一发放。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的,经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批准后可转入学生校园卡或以现金形式发放。

2.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2016年以后年度脱贫)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非脱贫家庭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根据学生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

(2)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生1250元、初中生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

(3)发放形式:

各区县按标准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实行统一发放。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的,经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批准后可转入学生校园卡或以现金形式发放。

来源:西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