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3. 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