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助政策有哪些?

问:教育资助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答:

救助类别

救助条件

资助标准

办理时间

本市在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

本科生7000元

大专生5000元

每年7月至10月

本市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

本科生3000元

大专生2000元

本市在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子女通过普通中考,被国家承认的中专、技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中专生、技校生。

3000元

本市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中考,被国家承认的中专、技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中专生、技校生。

1000元

本市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为普通高中阶段在校生(含补习阶段)。

1000元/学期

春季学期:3月1日至5月31日:

秋季学期:9月1日至11月30日

问:申请教育资助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1.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卡)等资料。

2.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

问:教育资助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1.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提交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审批表;街办审核资料无误后盖章,区民政部门审批。

2.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到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部门申请办理,由街道报至区卫健部门审核并出具认定证明,区民政部门审批(按照市民发〔2021〕81号文件规定执行)。

教育资助实行属地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