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临潼区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交易成本,探索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准入制,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临财函〔2024〕236号)。
以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近期财务报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按时缴纳社保、税收等一系列资格证明材料,这无形中增加了供应商投标成本。推行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后,除特定资格外,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即可,无需再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此举将切实降低供应商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编制投标文件的压力,有效减少因资格审查资料提供不齐全等导致投标无效的概率,从而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更多有效竞争、公平竞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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