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17号)相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
本通知公布的制定主体可以本单位、本部门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要严控发文数量,确有必要就行政管理事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变化,进行核实增减,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西安市临潼区区本级和所辖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西安市临潼区司法局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西安市临潼区区本级和所辖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一、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1.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
4.区教育局
5.区科学技术局
6.区工信和商务局
7.区民政局
8.区司法局(区社区矫正管理局)
9.区财政局
1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3.区交通运输局
14.区水务局
15.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16.区投资合作局
17.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物局)
18.区卫生健康局(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19.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区应急管理局
21.区审计局
2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3.区统计局
24.区信访局
25.区医疗保障局
26.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7.区秦保局(区林业局)
二、区政府派出机构
28.西安临潼旅游商贸开发区管委会
三、在区委工作机关加挂行政机关牌子的机构
29.区公务员局
30.区政府新闻办公室
31.区档案局
32.区机要和保密局(区国家保密局)
33.区国家密码管理局
34.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35.区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
36.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37.区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38.区政府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四、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9.西安市临潼区道路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40.西安市临潼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41.区残疾人联合会
五、各街道办事处
42.骊山街道办事处
43.秦陵街道办事处
44.斜口街道办事处
45.行者街道办事处
46.代王街道办事处
47.新丰街道办事处
48.零口街道办事处
49.相桥街道办事处
50.新市街道办事处
51.栎阳街道办事处
52.雨金街道办事处
53.西泉街道办事处
54.马额街道办事处
55.徐杨街道办事处
56.何寨街道办事处
57.交口街道办事处
58.油槐街道办事处
59.铁炉街道办事处
60.任留街道办事处
61.仁宗街道办事处
62.小金街道办事处
63.穆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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