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西安市临潼区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西安市临潼区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饮水问题排查整改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的通知》(水农〔2023〕58号)、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陕水农发〔2023〕74号)和省水利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城乡供水保障能力的意见》(陕水农发〔2023〕44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切实抓好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运行管理,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把水资源的节约、保护、配置放在突出位置,以水质、水量、水效、水保障达标为出发点,以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提标为着力点,建立健全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供水改革,创新管护模式,全面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维管理水平,全力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发展,为推动我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我区现有国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60处,其中规模化(千吨万人)工程8处,千人以上工程116处,千人以下工程36处),年供水量1075万立方米,惠及我区53.75万农村群众。根据省市水利部门要求,2025年底,我区规模化供水工程供水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7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集中供水率达到98%,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我区城区供水水质水平,24小时不间断供水工程比例达到90%。到2027年底,我区规模化供水工程供水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85%以上,形成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
三、实施内容
(一)健全农村供水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农村供水水源、水厂、管网监管体系,实现农村供水从“源头”到“龙头”水质保障体系。
1. 推进农村供水全区统管。由区水务局牵头,区财政局、各街办配合,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对全区农村供水设施资产进行清查。由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与区水务局协商组建临潼区农村供水公司,按市场化方式进行运营,原则上将我区国有农村供水设施和农村供水经营权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划入新组建的区农村供水公司,具体划转工作按照供水工程管理形式分类处置,一事一议。区农村供水公司对我区农村供水设施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维护,自负盈亏。农村供水工作人员通过培训,持证上岗,严格考核。到2024年6月底,我区完成区农村供水公司组建并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各街办,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
2.明确管理职责。严格落实“三个责任”,即各街办承担农村饮水安全属地保障责任,区水务局承担行业监管责任和对接协调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承担运行管理责任。区农村供水公司负责我区与农村供水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融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费收缴、水质保障等工作,并结合地区实际配置供水管理人员,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费收缴、水源保护、水质消毒、水资源分配、应急响应、信访投诉等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街办,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
3. 加强行业管理。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负责督促指导区农村供水公司建立健全农村供水管理运行机制。区水务局负责监督农村供水公司按照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农村供水企业专业化、标准化运营。(责任单位:区水务局,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
4.强化服务监管。区水务局将我区农村供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水质达标率、管网漏损率、抢修及时率、维修维护效能以及用户满意度等作为主要监管内容,加强对区农村供水公司的日常监督,并将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区农村供水公司建立服务标准和服务行为规范,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农村供水老旧工程和管网更新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推广节水龙头和节水器具。(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财政局,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
(二)加快农村供水项目建设
1.加强水源保障。区水务局和相关部门根据全区水资源配置,综合考虑城乡供水能力、水源地水量与水质等因素,结合管网工程建设,优先利用已建水库、引调水工程等骨干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建设稳定可靠、风险可控的农村供水水源地。充分利用黑河、李家河等现状供水水源和引汉济渭工程,挖掘零河等中小型水库供水能力。区农村供水公司结合《西安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和《西安市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农村城乡一体化及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我区原有规模化以上的农村供水工程,保留现有的设施作为应急备用水源,提高城乡供水水源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发改委、资源规划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具体落实)
2.加快建设进度。新建农村城乡一体化及规模化供水及改造工程建设由区农村供水公司统筹负责,区水务局积极申请中央、省、市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不足部分由区农村供水公司通过水费收缴、企业融资等方式筹集。区农村供水公司要结合我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分年度实施。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方针,通过城区供水管网延伸和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小规模供水工程,最大限度扩大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范围。到2025年底,全区规模化供水工程供水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70%以上,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千人工程及单村、联村供水工程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到2027年底,全区规模化供水工程供水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具体落实)
3.优化管网布局。依托我区现有水厂及新建水厂,建设供水干支管,将供水范围向周围农村辐射。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做到供水管网能联尽联、能扩尽扩、能并尽并,最大程度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采取以大带小的方式,实现城区与农村管网互联互通,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全区供水一张网不断完善。(责任单位:区水务局,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
4.搭建智慧平台。加快“智慧水务”农村供水工作监管平台建设,推进农村供水运营服务数字化转型,实现对全区水厂及管网等设施水量、水质、水压在线监测,促进互联网+调度、运维、监测、服务等智能化应用,构建“一点预警,全网响应”的农村供水快速反应处置体系。(责任单位:区水务局,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
(三)提升运管服务水平
1. 建立价格机制。城区供水管网能够延伸覆盖的区域,与城区供水终端水价同价。按照市发改委统一部署,规模化供水工程及单村、联村供水工程,由区发改委结合农村地区经济状况,以满足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为前提出台农村供水指导价,享受农村供水水价各项优惠政策,农村供水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城区供水价格。区农村供水公司按照农村供水指导价计量收费,实现“以水养水”目标。全区农村供水实行“一户一表”收取水费,保障水费收缴率。到2024年12月底,完成我区农村供水全面定价,水费收缴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具体落实)
2.做好水源保护。按照国家关于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制度,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方案,划定农村供水水源保护范围,加装围网、护栏,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加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建立健全供水单位、水质检测机构和疾控部门三级水质监测体系,落实巡检、日检、抽检制度,建立检测档案,推进信息共享。集中供水工程要全面配备净化消毒设备并规范使用,百人以上和分散式供水工程应辅以必要的净化消毒措施,确保到2025年底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城区供水水质水平。(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具体落实)
3.加强应急保障。区水务局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引导群众使用自来水,减少自备井使用。区农村供水公司落实季节性缺水和突发性供水保障应急预案,并公布供水单位服务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和举报监督渠道。区农村供水公司要协同各街办建立健全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妥善处置涉水舆情,适时启动应急供水方案,及时防范化解农村供水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街办,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
4.严格考核奖惩。将农村供水保障年度建设指标任务和运行管理工作(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用户满意、成效显著)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较好的单位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加分并表扬奖励,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较差的单位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减分并通报批评。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相关人员和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对包抓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考核办,区水务局,各街办,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
四、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临潼区农村供水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班长,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区水务局、区农村供水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班长,成员为区考核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卫健局、生态环境分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和各街办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专班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农村供水运行管理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农村供水工作部署落地实施。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解决农村供水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街办要将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主动沟通协调,积极配合,确保将农村供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畅通监督渠道。各相关部门、街办要加大督查暗访力度,充分发挥好“四级回访”平台、微信公众号、“三个责任”公示牌、“用水明白卡”的监督作用,落实首次舆情信息处置问责制度。各街办和农村供水公司要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舆情信息快速处置机制,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及时处置,不断提高群众对农村供水工作的满意率。
(三)全面夯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街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各街办在现有农村供水设施资产清查中必须全面彻底,杜绝遗漏。各有关部门要夯实责任,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共同推动全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附件:西安市临潼区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西安市临潼区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工作任务清单
| 序 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制定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组建区农村供水公司,由各街办配合区农村供水公司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制度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 | 区水务局、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各街办 | 2024年6月 |
2 | 负责指导我区适时制定和调整符合定价要求的农村供水水价工作。 | 区发改委、区水务局 | 2024年12月 |
3 | 修订完善应急供水预案,落实应急供水保障责任人,健全专业化应急处置队伍。建立健全问题发现和响应机制,及时防范化解农村供水风险隐患,妥善处置涉水舆情。 | 区水务局、各街办、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 | 长期坚持 |
4 | 组织指导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稳步推进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集中供水率达到98%,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实现全区统管,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比例人口达到70%以上。 | 区水务局、各街办、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 | 2025年12月 |
5 | 建立健全供水单位、水质检测机构和区疾控部门三级水质监测体系,落实巡检、日检、抽检制度,建立监测档案,推进信息共享。 | 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 | 长期坚持 |
6 | 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 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 | 长期坚持 |
7 | 区农村供水公司负责我区与农村供水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融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费收缴、水质保障等工作。 | 区水务局、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 | 长期坚持 |
8 | 负责在符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条件下,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合理保障用地需求。 | 资源规划分局、区水务局、各街办 | 长期坚持 |
9 | 农村供水保障年度建设指标任务和运行管理工作(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用户满意、成效显著)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较好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加分并予以表彰奖励,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较差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减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 区政府办、区考核办、区水务局、各街办、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 | 长期坚持 |
10 | 农村城乡一体化及规模化供水及改造工程建设由区农村供水公司统筹负责,通过水费收缴、企业融资、申报政府专项债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结合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分年度实施。 | 西安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区农村供水公司、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水务局、各街办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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