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2025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6日

2025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经前期广泛征集与充分酝酿,制定如下学法计划。

一、学法方式

由学法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按照时间安排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正式议题进行学习。全年计划安排学法8次。

二、学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

承办部门:区水务局

计划学习时间:2025年4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承办部门:区秦保局

计划学习时间:2025年5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承办部门:区发改委

计划学习时间:2025年6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承办部门:区教育局

计划学习时间:2025年7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承办部门:生态环境分局

计划学习时间:2025年8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承办部门:区统计局

计划学习时间:2025年9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承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计划学习时间:2025年11月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承办部门:区司法局

计划学习时间:2025年12月

三、组织实施

1.为确保会前学法质量,各承办部门可聘请相关领域专家、上级或本部门领导作为主讲人进行讲解。讲解要紧密结合政府工作实际,内容要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时间控制在40分钟以内。

2.各承办部门要结合法律法规最新变化,及时对学法内容进行调整。讲解内容须经区政府分管领导、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志审定,于会议召开2日前报送区政府办秘书科(具体份数视情况确定)。学法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学习报告至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

3.各街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按时参加学习,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推进本单位本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联系人及电话:区政府办 刘志炜 13045403321

区司法局 陈军梅 13379241700

电子邮箱:ltqwyfzqb@163.com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