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依法行政办发〔2014〕7号)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事业组织2014年度办理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案卷。
二、评查方式
评查工作由各行政执法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西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采取自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1. 自查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
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依据《西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本单位开展自查自评,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自查结束后,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将自查报告于11月2日前报送区政府办法制科。
2. 集中评查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在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区政府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评查组,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单位另行电话通知),并从各单位行政执法案卷中随机抽取案卷评议打分,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抽查结果将及时反馈被抽查单位
3. 汇总上报阶段
案卷评查工作结束后,各行政执法单位对评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梳理问题,分析原因,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督促整改。同时,区政府办公室将对评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市法制办。
四、具体要求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要选择有经验、懂法律、负责任的人员具体负责案件的整理及自查工作,通过案卷质量评查,认真查找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努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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