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要求,住房保障的内容应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为加强对我区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将“西安市临潼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更名为“西安市临潼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并撤销“西安市临潼区一线在职工作人员住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同时鉴于人事变动,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王海成 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杨 兵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刘有权 区金融办副主任
林榜元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袁 社 区发改委主任
邢 平 区财政局局长
韩现锋 区建住局局长
张 峰 区民政局局长
姚志帮 区物价局局长
李 伟 规划分局局长
李庆国 国土分局局长
雷 琦 工商分局局长
黄建群 区国税局局长
刘根学 区地税局局长
李小平 住房公积金临潼管理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住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韩现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姚渊民担任。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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