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4〕98号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加强校园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临潼区加强校园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西安市临潼区加强校园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为维护校园安全及周边社会治安环境,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属地管理,集中整改”的原则,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确保全区校园安全稳定,为临潼教育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使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消除,校园安全设施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校园安全规章制度和机构基本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常务副区长王海成任组长,副区长邹林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综治办、教育局、建住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电局、卫生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局、食品药监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供电分局主要领导及各街办主任为成员的临潼区校园安全管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孝信同志兼任。各街办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抓好承担任务的落实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决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法规标准,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建设,突出安全教育培训。

(二)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切实加大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按照相关要求,配齐安保人员,认真执行校园门禁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宿舍管理制度、人员车辆进出登记制度、视频监控值班制度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排查化解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大力开展学生持有刀具的清查、收缴工作,积极预防人身伤害事件。在学生上放学、上下楼等重点时间段、重要地点,安排专人巡查疏导,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切实加强寄宿制学校和有住宿生学校的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学生宿舍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苗头,迅速化解处置。

(三)切实做好校舍安全排查整改。迅速对校舍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围墙、师生宿舍、饭棚、车棚、厕所、简易建筑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用,及时维修、加固或拆除。

(四)做好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是否到位,车辆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车辆带病运行、超速、超载和携带“三品”乘车行为,是否存在使用无牌车辆、无证车辆、改装车辆、拼装车、报废车等接送学生行为,接送学生车辆审批和整治工作是否积极推进,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是否存在事故隐患,车辆隐患是否及时消除。

(五)全面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检查学校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是否达标。教室、宿舍、办公室、食堂、电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警示标志和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有效。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要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长效机制,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是否按照规范进行管理和操作,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领用、登记和处置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对危险化学品跑、冒、滴、漏及遇水易燃易爆等情况是否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

(七)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针对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检测。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环节进行重点检查,严禁非法制造、安装、使用和无证操作及使用报废、过期特种设备行为。对食堂、门面房液化气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充装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八)注重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做好流感、水痘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加强晨检和因病缺勤追踪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及时做好宣传教育,按时接种疫苗,提高防范意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防止因不当取暖等引发的一氧化碳中毒,一旦发现中毒病例,积极做好病例诊断和救治工作。同时要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食堂卫生环境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

(九)加强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火灾、踩踏、煤气中毒、人身伤害和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采取有效形式和手段,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关注心理健康问题较为突出的学生,积极预防学生因心理问题发生过激行为。

(十)特别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和保障工作。

(十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严格实行“安全监管网格化、安全管理精细化、安全直管专业化”,针对校园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推进学校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要突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薄弱环节、人员密集场所等,找准切入点和抓手,着眼小处,抓细节、抓养成,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网格化和安全巡查路线化。

五、部门分工

(一)区政府办、综治办:负责专项整治协调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加强媒体宣传,及时报道维护校园及周边稳定、加强安全管理及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的措施及成效,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校园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互联网监管,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

(三)区教育局: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制度和采购索证制度;加强对门卫安全保卫意识教育,严格门卫检查、登记制度;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人员;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反馈区教育局。

(四)区建住局:加强对学校危房的检测工作,及时对校内危房进行鉴定,指导学校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区治违办各成员单位要依法拆除学校周边乱搭乱建。

(五)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接送学生车辆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做好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六)区文体广电局:整治学校周边出版物市场,开展校园周边“扫黄打非”工作,依法查处学校周边出售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整治规范校园周边街道、公交站点等区域非法书报刊摊点及印刷复制场所,依法查缴各种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出版物。

(七)区卫生局:做好校园及周边公共卫生、非法行医和校内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相关疫苗接种工作。

(八)区安监局:负责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大校园安全的排查,对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督促整改到位,并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工作,严禁在校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开设夜市。加大对学校门前和周边流动摊点的治理。

(十)区食品药监局: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餐饮门店、小卖铺的监管;依法查处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公安分局: 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抢劫、绑架、暴力伤害、敲诈勒索等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合理设置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严密防范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接送学生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认真做好接送学生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各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十二)工商分局: 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的监管,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周边无证照经营商户,坚决取缔“黑网吧”。

(十三)供电分局: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校园周边及校内电力设施安全标识、电力设施的接地、受电装置、电力设施的安全距离、间隔、围拦、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和装设,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电力设施安全隐患。

(十四)各街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整治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办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街办、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城乡接合部学校、农村学校和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学校,突出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要害部位和重要时间段的安全管理,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三)强化隐患整改。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确定专人跟踪督查,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街办、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扎实抓好承担任务的落实,帮助学校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落实安全责任。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学校、幼儿园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街办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对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校长、园长和教育部门的责任;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长期混乱、刑事治安案件频发的,要追究辖区民警、派出所所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