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区长专线考核工作,根据《西安市临潼区区长专线工作考核细则》(临政办发〔2014〕47号),将区政府研究,现就区长专线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考核评比,进一步增强区长专线办理工作的实效性和规范性。
二、考核对象
全区23个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
三、考核时间
2015年1月12—16日。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各单位区长专线工作情况逐项考核,结合平时工作情况打分。
五、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领导重视(10分)。单位主要领导重视区长专线办公室交办的所有事项,并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对区长专线办公室交办受理事项能亲自批示办理,并积极督促落实(6分);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工作设备(4分)。
(二)组织落实(7分)。有固定的联络员(3分);本单位服务专线及领导电话向社会公布(4分)。
(三)制度建设(13分)。工作任务明确,对登记、办理、回复、统计等有严格的工作程序(4分);建立区长专线办公室交办事项落实办理制度(3分);建立专线电话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2分);建立专线电话工作台账,受理事项记录完整(4分)。
(四)各单位领导接听来电及办理情况(15分)。按时报送本单位领导接听群众来电的办理情况(12分),每周报送一次,每漏报一次扣0.25分;领导接听电话态度情况(3分),接到群众反映对单位领导接听电话态度不满意的,经核实,每次扣1分。
(五)交办事项的办理回复情况(25分)。①丢失《区长专线交办单》的每次扣1分;②对办理工作敷衍推诿的每次扣2分;③超过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未回复,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每件扣1分;④超过7个工作日未回复,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每件扣2分;⑤向区长专线办回复“正在协调办理”或已提出延期申请的案件,一个月内仍未办结的每件扣1分。
(六)办理成效(30分)。①完成全年区长专线办公室交办所有事项(20分);②及时答复来电人(5分),未向来电人回复或者回复内容与事实不相符的,每件扣1分;③群众满意度(5分),通过回访,来电人对责任单位交办案件不满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七)年度加分项目(附加分,最高10分)。接到群众来信来电感谢的每一次加1分。向专线办提供的典型事例化解和成功经验、做法等工作材料被《人文临潼》等媒体采纳的每篇加1分。
请各单位按照考核要求,认真总结今年区长专线办理工作,准备相关工作资料,于2015年1月10日前将资料准备情况及工作总结报区长专线办公室(区信访局二楼)。
联系电话:83425981
邮 箱:lt_qzzx@163.com
附件:西安市临潼区2014年度区长专线考核标准及得分表 附件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