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及时、准确地报送重大紧急信息,对区政府及时掌握情况、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此前曾多次发文,强调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严密的报送程序。但由于责任意识和人员变动等多方面的原因,一些单位对相关规定把握不准,个别街办和部门仍出现迟报、漏报重大紧急信息的现象,直接影响区政府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向省市上报信息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规定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报送重大紧急信息是一项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也是一条政治纪律。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紧急信息的报送和办理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快速传递信息,以便于领导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预防、遏制和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和损失。
二、准确把握信息级别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凡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都属于重大紧急信息。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非正常死亡1人以上的突发事件;
2. 儿童,大、中、小学生受伤害的突发事件;
3. 社会影响面较大的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如:爆炸、械斗、枪杀、抢劫、暴狱、投毒、劫机、公共交通、地铁施工、生产安全、需要政府立即救援的突发事件等;
4. 受伤人数在5人以上的突发事件;
5. 集体上访、请愿、游行、罢工、非法集会等事件;
6. 重要时期、重要场合、敏感问题的事件,如“两会”期间的进京访,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门前访,有反党反社会苗头的活动;
7. 风灾、雪灾、水灾、旱灾、地震和严重疫情;
8. 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关注的事项。
三、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程序
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
1. 初报信息。突发事件发生后,各街办及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办公室(值班室)报送信息。初报信息可以“先报事后报情”;通常情况下,电话报告要在事发后30分钟以内,最迟不得晚于1小时,文字信息须在1小时30分钟以内上报。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件,工作人员应边上报、边履行审签手续。任何单位不允许以情况暂时不清等为由压报、阻挡、迟报突发事件信息。
2. 续报信息。各单位要以制式突发事件报告单(见附件)的形式进行上报,报告单要说明事态原因、进展、处置措施等情况,签发人必须是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应根据需要一日一报或一日数报。同时,各单位带班和分管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报告领导的姓名和到达现场的时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应特别注意的是,区级各部门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上报信息前必须先将突发事件信息报区政府,由区政府领导同意后再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3. 信息反馈。突发事件处理完成后,要进行信息反馈。反馈须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要落实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确保重大紧急信息第一时间上报。要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保持通信畅通。
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各街办、各部门主要领导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凡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影响领导决策,延误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将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逐级追究负责人责任。各单位要明确应急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责任人,完善值班制度,健全信息网络、有情况及时上报。同时,各单位每月须报送2—3篇应急管理工作动态(报送邮箱lt_zfb@163.com),区政府督查室、区应急办将每季度通报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
附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单 附件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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