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5〕13号关于在全区成立基层环保所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治污减霾工作,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67号),以及市政府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区政府决定,在全区23个街办及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临潼现代工业组团、新区、旅游商贸开发区、秦文化旅游区、现代物流区6个园区成立基层环保所,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治污减霾网格化监管体系。

区财政局、各街办、各园区要严格按照区政府第17届60次常务会议精神,以及《西安市临潼区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经费保障,严格环保所人员配备,全面加强治污减霾监管工作,确保我区治污减霾工作再上新台阶。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