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5〕14号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市发改运行发〔2015〕56号)文件精神,2015年春运工作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初步预计,春运期间,我区旅客发送量比往年同比增长5%左右。为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多个部门,组织协调难度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春运期间,旅客出行密度大,重点物资运输保障仍有一定难度,加之可能出现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对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充分认识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各单位要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组织,完善体制机制,要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春运指导原则,深入动员、全面部署,确保春运任务顺利完成。有关部门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要予以重点保证。

(二)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为做好我区春运工作,区政府成立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王惠增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张敏涛、区发改主任袁社、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宋光明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应急办)、区发改委、区经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区民政局、区物价局、区气象局、区电信局、区邮政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供电分局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简称区春运办),全面负责春运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宋光明同志兼任。区春运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由主管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春运工作。承担领导机构日常工作的部门,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日常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合力处置突发事件。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安排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处理紧急情况和复杂问题的能力,确保煤电油气及重要物资保障供应。春运期间要加强信息报送,春运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送区春运办(联系人:李锋镇,联系电话:83812806)。

(三)组织学生和务工人员错峰出行。要认真落实好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春运期间运输需求调节做好客流错峰组织和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有针对性地引导和组织旅客错峰出行,缓解春运高峰压力。有关部门要主动与运输部门建立协调机制,组织学校错时放假和返校,积极协调和引导用工量较大的建筑工地、企业错时分批放假,引导出行人员有序流动。

二、切实做好运力组织

(一)提前做好客流预测。运输部门和相关企业要科学预测旅客和货物运输需求,制订合理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资源。对客流量较大的区域和线路,要提前调配运力,增加运输班次。在学生、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要组织包车运输。要加强农村道路运力投入,满足乡镇群众节目出行需求。

(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在保障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做好煤炭、油品、粮食、化肥、鲜活产品等重点物资和特运任务运输,充分保障满足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邮政、快递企业要做好春运期间信件、包裹和快件等的运输、收寄和投递服务工作。

三、切实强化安全监管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道路运输企业要保障客运安全,对初步参加春运的驾驶员,要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春运期间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辆。

(三)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运输部门要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切实加强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依靠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组织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及时查处、劝阻、纠正超员载客、非客车载客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交通指导和疏导工作。春运高峰期间,要加强道路交通主干线和车站等附近道路交通的指导疏导,确保道路畅通。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货车非法载人、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狠抓春运治安管理。公安机关要对车站、线路及周边区域存在的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清理整治。要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严防发生群体性拦车堵路事件。要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区域的巡逻和控制,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投入到车站等重点部位,切实加大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

四、切实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一)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春运期间,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要在总结往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大批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

(二)备足应急物资。要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恢复交通通行。

(三)做好异常天气的预报预警。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根据恶劣天气预报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准备。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及时掌握气候变化和线路通行情况,完善安全提醒制度。

(四)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当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规模、大范围、长时间滞留和运输中断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各方运力资源,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要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滞留的旅客要妥善安排到安置点,对短时延误的旅客,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五、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要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控疾病传播。

(二)进一步拓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各运输企业要落实客运服务标准,为旅客候乘、中转、餐饮和住宿等提供便利。要在客流高峰期间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乘车、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

(三)进一步维护好旅客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揽客、甩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价格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运输企业要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切实抓好宣传引导

(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区春运办和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运力调整和安排等重要信息,让广大旅客及时了解春运相关情况。

(二)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积极关注媒体报道反映的问题,努力加以改进。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让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春运工作。

(三)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要主动加强和新闻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公安民警无私奉献、辛勤工作的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爱岗敬业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