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5〕16号关于做好中省市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现将我区承接的34项中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承接工作,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接得住、干得好”。同时,我区对应中省市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自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之日起一律取消,相关部门不再实施申报和初审。

附件:1. 承接市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附件1

2. 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附件2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