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临潼区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西安市临潼区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西安市地质环境管理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2〕1号)、《西安市临潼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及《西安市临潼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景区居住群众移民搬迁方案(2012-2015年)》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和2015年降水趋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区地质灾害现状
(一)全区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及情况
我区是西安市地质灾害发育较严重的地区之一,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435.7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48.7%,地质灾害点每平方公里平均密度达0.103处。2014年完成 1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82户374人的搬迁任务。截至2015年1月底,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4处,其中险情较严重、稳定性差、危害较大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3处。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直接威胁508户群众、2186人、2892间房屋、114孔窑洞,1处古建筑、1处旅游地的安全。
(二)201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区气象台预测,2015年我区总降水量偏少, 预测1—10月降水量479-597毫米,6月中下旬为汛雨多雨时段,春季第一场透墒雨较常年略偏晚,初夏汛雨较常年略偏早,秋季有弱秋淋较常年偏晚。
根据全区地质灾害特征及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14年地质灾害灾险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2015年全区降水量趋势综合分析预测,2015年全区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局部地区因暴雨诱发泥石流的可能性仍较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期
滑坡、崩塌主要防范期:降水是引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6—9月为主要防范期;冻融作用引发滑坡、崩塌主要防范期为上年12月至次年4月。
泥石流主要防范期:泥石流的形成与连阴雨、暴雨同步,主要防范期为6—9月。
地面沉降及地裂缝主要防范期:抽取地下水是影响地面沉降和地裂缝活动的主要因素,应全年防范。
(二)重点防范区域
1.小金、穆寨、仁宗街办及秦陵、铁炉街办南部地处黄土丘陵和黄土台塬边坡地带,窑洞多,且居民住房距陡崖近,属滑坡和崩塌地质灾害易发区,应重点防范。骊山、秦陵、代王、斜口街办沿山沟道内废弃采石场大量废渣碎石堆集,要特别警惕暴雨诱发的山洪泥石流灾害。
2.零口、新丰、马额、代王街办灾害点主要分布在黄土塬边坡处,虽然地质灾害点相对较少,但稳定性差、突发性强,应充分做好防灾工作。
3.骊山、斜口街办是今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针对该地区近年建设工程多的特点,应特别注意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滑坡和崩塌,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骊山街办辖区内的骊山滑坡群(LT101)属于省级灾害隐患点,其规模大、威胁范围广,应严加防范。
(三)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
主要有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二级公路及牡丹路、代王至仁宗、马额至穆寨等沿山道路两边极易引发滑坡、崩塌等灾害,交通部门及相关街办要加强防范,出现险情要及时处置,确保过往人员车辆安全和道路通畅。
(四)重点防范古建筑、景点
景点主要是华清宫景区,古建筑主要是骊山街办明圣宫、棋厅。
(五)重点防范矿山企业
各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中的防治措施,重点防范坑口崩塌和采空区塌陷。露天开采的矿山要严格按照露天矿山的开采设计方案,杜绝随意开挖坡脚,防止开采引发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制订年度防治方案
各街办及华清宫景区管理处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编制本区域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健全群测群防体系
各街办及华清宫景区管理处要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在汛前要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灾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两卡一预案”(防灾、避险明白卡以及防、抢、撤预案)制度,设立警示牌,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确定具体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并按照要求落实群测群防人员补助经费。同时,将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各级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及联系电话在汛前及时公布,并登记造册,于5月1日前报送国土分局。
(三)完善动态巡查制度
国土部门会同建住、交通、气象、水务等部门共同完善汛期巡查制度,及时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新增和消减地质灾害隐患点,实现对隐患点的动态管理。
汛前排查要重点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情况、“两卡”的发放情况、村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落实情况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汛期安全。
汛中巡查要重点检查降雨对辖区内地质环境的影响情况、隐患点稳定情况、有无新增灾害隐患等情况,巡查结果要上报区政府;发现隐患要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汛后核查要重点核查隐患点的变化情况、警示牌和防灾仪器损毁情况。对已经实施搬迁或经过治理已无威胁的隐患点进行消除,对新增的隐患点要及时登记,落实监测责任。
(四)加强预警预报发布
国土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加快建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动机制,在汛期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通过电子屏幕、手机短信、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形式及时向受威胁地区发布预警预报信息,特别是加强对短时局部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发布。
(五)实施搬迁避让工作
各街办及国土、规划、建住、交通、水务、供电、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西安市临潼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制定搬迁方案,完善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实施,有序开展2015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区上已将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纳入各街办年度目标考评范围,各街办和相关部门要全面完成2015年全区11处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38户141人的搬迁避让任务。
(六)积极开展工程治理
国土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中省财政下达的地质灾害专项治理项目。2015年积极实施董庙村地面塌陷应急治理及零口街办零口十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综合治理工程。各街办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提高地方配套资金预算比例、加大地方配套资金投入,积极开展工程治理,本年度自筹资金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不少于1处。
对于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责任单位实施治理;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急需治理的,要及时组织应急治理。
(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各街办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灾险情巡查制度、灾险情速报制度。按照《西安市临潼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地质灾害专用车辆,配置应急通信和专业设备。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沿山街办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我区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的协调和处置能力。
区滑坡办设立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指导全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为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国土分局地质灾害汛期24小时值班电话及传真:83825896。
(八)严格执行评估制度
国土部门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所有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防工程建设引发、加剧、遭受地质灾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办、各相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街办、村组要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防灾责任。
(二)加大投入,落实经费。各街办要加大资金投入,用于防治地质灾害中的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等工作,以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建设,提高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资金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以备应急处置需要。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街办和相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普及防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灾害防治技能和抢险救援指挥能力,对监测人和受威胁群众重点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及监测技能,提高防灾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配合,做好联动。国土部门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要加强与发改、建住、气象、水务、交通、教育、旅游、民政和扶贫等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各部门要按照《西安市临潼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切实履行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加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部门联动、协同配合,积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和善后安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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