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5〕38号 关于成立临潼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调查举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西安市被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确定为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14个先行城市和106个重点城市之一,要求对城市周边未划入基本农田的耕地进行摸底调查及核实举证,下达我区的共3394个图斑,涉及6.38万亩(4252.6329公顷)耕地。为了做好本次调查举证工作,确保我区后续发展用地需求,区政府决定,成立临潼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调查举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织机构及成员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胡广乐    副区长

副组长:张敏涛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庆国    国土分局局长

成  员:周武强    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侯育民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玉萍    区建住局副局长

王国争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  婧    规划分局副调研员

刘军鹏    区农林局副局长

王武宪     区水务局副局长

孙  宇     环保分局调研员

程  杰     国土分局副局长

郭  林     旅游商贸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万鹏伟     现代物流园管委会副主任        

张  林     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高增长     骊山街办主任

张增龙     秦陵街办主任

李  超     斜口街办主任

王建政     代王街办主任

杨  海     行者街办主任

韦国强     新丰街办主任

牛志峰     西泉街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分局局长李庆国同志兼任,负责调查举证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系人,具体负责做好此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拟订调查举证工作方案,起草日常工作文件;

2.负责调查举证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3.负责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

4.组织落实、承办调查举证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国土分局:1.牵头组织开展调查举证工作,申请安排工作经费;2.对任务图斑分类整理,提交相关部门予以确认;3.属于批而未用的,提供建设用地批准文件;4.对于现状已是非耕地的,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材料;5.会同农林部门联合上报数据成果。

区农林局:1.对确需农林部门认定的成果,由农林部门予以确认;2.属于生态建设需要的,出具证明提交发改部门予以确认;3.对汇交成果中其他涉及农林部门的支撑性文件予以确认,形成书面意见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4.会同国土部门联合上报数据成果。

区发改委:1.负责提供项目建设相关立项或备案文件;对于2017年前确需安排的项目用地,予以确认;2.属于生态建设需要的,依据国务院批准的退耕还林还草方案,对农林部门出具的证明予以确认;3.对汇交成果中其他涉及的支撑性文件予以确认,形成书面意见,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财政局:审核、拨付工作经费。

规划分局:对汇交成果中涉及城市规划调整的支撑性文件予以确认,形成书面意见,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环保分局:1.属于受严重污染难以治理的,会同农林部门进行监测和评价后形成书面意见,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2.对汇交成果中其他涉及环保部门的支撑性文件予以确认,形成书面意见,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水务局:1.对2017年前已确定的水利建设项目,出具证明提交区发改部门予以确认;2.属于河道整治或水利建设项目占用的,出具书面意见;3.对汇交成果中其他涉及的支撑性文件予以确认,形成书面意见,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建住局:对2017年前已确定的建设项目,出具证明提交区发改部门予以确认。

区交通运输局:对2017年前已确定的交通建设项目,出具证明提交区发改部门予以确认。

各相关街办和园区:对本街办、各园区范围内2017年前确定的招商引资项目,出具证明提交区发改部门予以确认。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