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临潼区2015年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
西安市临潼区2015年非法集资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区非法集资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大,涉及人数多,化解处置难度大,已经成为影响我区经济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为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态势,区政府决定,将2015年确定为“非法集资问题集中整治年”,在全区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依法依规、打防并举、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不断完善预防、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遏制非法集资行为、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全区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明显下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审理结案一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最大限度追缴资产,有序推动涉案资金清退,切实减少群众损失。
(三)各街办、各部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显著提高,全社会远离非法集资的舆论氛围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按照“谁管理、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侦办、审理和资产处置。由公安分局牵头,加快案件受理、侦办和涉案资产追缴工作;由区检察院牵头,对案件依法快捕快诉;由区法院牵头,加快案件审理和资产处置,提高非法集资案件结案率。
(二)整治民办教育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科协等民教机构主(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别牵头,做好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投资担保类公司的非法集资活动。由工商分局牵头,对辖区内的投资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非法集资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好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整治电子商务、典当、拍卖和融资租赁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由区经贸局牵头,做好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整治房地产公司、房地产中介和基建公司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由区建住局牵头,做好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六)整治种养殖业、山林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由区农林局牵头,做好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七)整治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由区民政局牵头,做好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八)整治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非法集资活动。由区金融办牵头,做好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九)整治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私募基金、保险代理中介机构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由人民银行临潼支行按照中省相关要求和监管职责分别牵头,做好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十)整治各类非法融资广告资讯信息。由工商分局牵头,做好非法融资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4月):各街办、各部门分别制定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5年5月):各街办、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详细掌握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涉及非法集资问题的风险底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无死角。
(三)宣传教育阶段(2015年5月—12月):按照《西安市临潼区2015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区打非办发〔2015〕2号),在全区开展形式多样、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
(四)依法处置阶段(2015年5月—11月):对已发现以及摸底排查中发现的非法集资问题依法进行分类处置。
(五)总结建制阶段(2015年12月):各街办、各部门认真总结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或发现的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长效机制。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行之有效、标本兼治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组织到位、人员经费保障到位、任务责任落实到位。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街办、各部门要详细摸排掌握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底数,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坚决遏制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对非法集资问题较为严重的多发区域、行业领域,要固定专门力量,扎实做好风险排查和分类处置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街办、各部门要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按照“从源头上治理、从根本上防治”的工作思路,以摸底排查的底数为依据,针对非法集资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长效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街办、各部门要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号前向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五)强化督促检查。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街办、各部门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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