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临潼区渭河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
西安市临潼区渭河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
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
2012年以来,我区紧紧围绕市政府《西安市渭河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通过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等措施,渭河临潼段及其主要支流水质持续好转,圆满完成市政府渭河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截止2014年底,渭河临潼段出境断面实现Ⅳ类水质目标,并最终评定为良好等级。虽然我区主要河流(渠)水质有所改善,但仍未达到水功能区划分标准,且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不断增加,污水排放量将呈递增趋势,水污染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巩固提高临潼段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果,参照市政府渭河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渭河水污染治理目标
(一)渭河干流临潼段水质目标。在保障生态流量的前提下,渭河干流临潼段全程断面达到Ⅳ类水质,即化学需氧量30毫克/升,氨氮1.5毫克/升,溶解氧3毫克/升,以上三项指标的月均值达标保证率大于85 %。
(二)主要支流水质目标。临河入渭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年均值达到50毫克/升以内,氨氮年均值达到5毫克/升以内(12月、1月、2月达到8毫克/升以内),以上两项指标的月均值达标保证率大于85%。清河、石川河等过境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好于入境断面(见附件1)。
(三)渭河干流、支流排污口水质指标。渭河临潼段干流3个排污口(见附件2)和支流5个排污口(见附件3)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一级A标准。
(四)其他指标。到2017年,雨污分流率达到70%以上;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城区和工业集中区再生水利用率分别为达到25%和3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1.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见附件4)。2015年,建成运行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和代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2.提高再生水利用率(见附件5)。一是依托现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再生水管网建设,优先在污水处理厂周边范围沿城市主要道路铺设再生水管道,实现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管网联通,增强再生水调配能力。将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使再生水广泛用于生态补水、景观水体、工业园区、市政建设和农业灌溉等方面。三是加强用水和节水管理,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到2017年,城区和工业集中区再生水利用率分别达到25%和30%。
(二)严把环境准入,加强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
1.严把环境准入,强化工业污染治理(见附件6)。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区发改委、规划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等部门要严把企业准入审批关,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化工、印染、果汁、淀粉加工等高耗水、高污染项目,新建低污染项目全部进入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必须配套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园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渭河两岸距河道1500米区域内禁止建设与水环境管理无关的项目,已经建成的项目酌情进行拆除或规范化管理。渭河流域排污企业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执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每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煤化、石化、食品加工、电镀、印染、制药、农药、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2.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按照“以新带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实行浓度与总量控制双结合,全面推进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进清洁生产,重点针对化工、石化、食品、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制定本区域清洁生产重点项目并组织实施。对“双超(超污染物总量排放或浓度超标)”、“双有(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类型的企业,严格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行资源循环利用的生产方式,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
(三)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控制面源污染。
1.加强农村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结合农村实际情况,选择处理效率高、资金投入少、维护管理易的污水处理工艺及设施,尤其在人口较多的街办,杜绝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到2017年,渭河及其支流沿岸新建并运行5个街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见附件7)。
2.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见附件8)。推广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通过工程措施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畜禽屠宰企业应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严禁污水未经处理超标排放。到2017年,新建10个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畜禽屠宰企业均应配套污水处理设施。
3.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循环农业。鼓励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力度,减少化肥、农药使用。同时,开展农村土壤环境监测与污染修复工作,杜绝高污染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
(四)加快推进河流综合治理。
对渭河及主要支流平原段全线进行综合治理,通过防洪治理工程、堤防建设、水景观开发、拦河坝建设提升河道防洪标准,保证防洪安全,提升河流景观。结合渭河综合整治方案,全面开展渭河两岸的绿化美化工作,在堤防临水侧20米护堤地种植低矮景观树木,在堤顶两肩栽植行道林,在两侧边坡种植草皮,在背水侧50米护堤地内栽种经济林和绿化林带,城市段适当增大堤防背水侧绿化林带宽度(见附件9)。
(五)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控体系建设。
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见附件10)。建设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生态恢复工程,设立保护区标识标志。加强水源防护林建设,防治水土流失,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开展水源地和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监测,监控地下水质变化。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调查,建立水源地风险源名录。
2.加强水质监控和预警体系建设。完善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入渭排污口、断面水质监控。重点对渭河沿岸工业园区、重大风险源下游等敏感区开展预警监测,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逐步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为加强渭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顺利实施,区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2015-2017年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督办,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各街办、各园区及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落实方案并上报备案,确保承担的各项渭河治污任务顺利完成。
(二)严格目标考核,加大污染补偿。区政府将把渭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把水质目标和任务落实到每条支流、每个断面、每个排污口和每个责任人。实行年度目标任务评估,区政府将对各单位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公布。按照《西安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要求,每月对相关街办、各园区内的水体断面进行考核。实施断面预警管理机制,对辖区水体水质超标的街办、园区通报水质监测和预处罚结果。
(三)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铁腕执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支持环境公益诉讼,鼓励社会组织共同监督污染渭河、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严格监控入渭河排污口及干流排污口,确保每个排污口达标排放。
(四)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收费政策。开展渭河生态状况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论,分析查找主要原因,制定相应对策。各单位要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区财政对渭河治污资金投入每年增加10%以上,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各承担渭河治污任务的区级部门,要结合各自承担任务,积极申请中、省、市项目资金支持。加快水价改革,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2015年底前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办法实施细则,提高征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成本,相关收费要应收尽收,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附件: 1.渭河支流水质目标及责任分解表 附件1
2.渭河干流排污口水质目标及责任分解表 附件2
3.渭河支流排污口水质目标及责任分解表 附件3
4.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附件4
5.再生水利用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5
6.污染源管理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附件6
7.街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附件7
8.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附件8
9.渭河流域生态整治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附件9
10.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站建设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附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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