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5〕66号 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西安市临潼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西安市临潼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

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监管工作机制,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5〕5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发〔2015〕1号)要求,以条块结合的网格为载体,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区、街、村分级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目标任务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依据我区现有行政区划,将全区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实行网格划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立体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建立网格体系。在现有区、街、村(社区)的基础上,按照范围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标准,将全区设置为三级网格体系。以行政村(社区)为基础网格单元,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村委会(社区)作为最基层一级网格管理机构;以街办为属地网格单元,所辖区域作为二级网格,街道办事处作为二级网格管理机构;以我区行政区划管辖范围为三级网格,区农林局作为三级网格管理机构。

(二)明确各级职责。

一级网格中,各行政村(社区)设立1名村级监管员承担本行政村(社区)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负责收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开展田间地头、种养殖基地的督导巡查,重点对农药、兽药、种子、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者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执法等工作。

二级网格中,各街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承担本辖区属地管理日常工作。主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和日常检验检测等任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二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普及科学的种养知识。三是对种植、养殖过程进行督导巡查,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建立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监管信息档案。四是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农资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五是完成区农林局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三级网格中,区农林局承担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对发现的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有效查处,并报告上级网格;汇总建立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食用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监管信息档案,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考核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区农林局按照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相关职责,制定相关制度,设计印制工作表格,规范工作流程,积极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日—10月30日)。

一是区农林局牵头搭建三级网格,规范制度标准,引领示范,督促指导一、二级网格建设。

二是区农林局和各街办要完善相关组织架构,确定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做到网格成型,人员到位。

三是区农林局要整理汇编网格化管理人员信息、相关职责、制度、流程等,统一制定本辖区内区、街和行政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图样式,各街办统一制作街办和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图,标明各层级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包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联系电话、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并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以一级网格为基础,全面开展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食用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等相关单位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各街办监管站建立监管信息档案,并逐级汇总到街办、区和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实现资源共享。各街办要为本辖区内所有监管对象统一制作监管责任公示牌,标明各层级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并悬挂于监管对象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全面启动一级、二级、三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检验运行效果,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入常态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份)。区农林局和各街办要认真总结网格化管理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区政府督查室、区农林局对各街办推行网格化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迎接市政府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区农林局、区财政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分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和各街办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农林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各街办也要成立相应的网格化机构,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管理责任。区农林局和各街办主要负责人为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分片联系包抓街办和行政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各街办要把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做到一、二、三级网格组织机构、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程序、网格点分布及联系领导、监管责任人、突发性事故处理程序等信息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级网格都要确定1名信息员,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的投诉举报受理和日常工作联系,每月定期向上一级网格管理机构汇总上报工作信息。

(三)健全组织机构。区农林局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加强人员力量配备,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各街办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改善办公条件,至少要有3-4名专业技术人员、2-3套速测仪器、2间不少于30平方米的监管和检验监测用房以及督导、巡查、抽样、办公的设施设备,并为每个村确定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具体抓好村级监管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区财政要安排一定的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有序推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

(四)强化绩效考核。推行网格化管理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质量强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已纳入目标考核,各街办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凡因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一年内多次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影响较大的质量安全事件,区政府将对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严肃问责。区农林局和各街办要切实加大日常督促检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绩效考核,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强力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