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文体广电局制定的《西安市临潼区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
西安市临潼区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
工作实施方案
区文体广电局
按照《西安市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办函〔2015〕152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要求,深入持久地抓好软件正版化工作,推动规范软件使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到人的新常态,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加快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1. 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88号)实施工作。推动各街办、各部门完善软件采购、安装使用、资产管理、审计监督、自查督查和年度报告等制度。各街办、各部门应于2015年11月中旬前将本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报告报送区文体广电局。(区文体广电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分别牵头)
2. 加强正版软件采购经费预算工作。区财政部门要加强正版软件采购经费预算工作,将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软件采购管理,适时修订我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将办公通用软件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对执行《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财行〔2013〕98号)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区财政局牵头)
3. 加大软件资产管理工作力度。按照《西安市临潼区区级机关软件资产管理办法》(临文发〔2014〕28号)的要求,检查区级机关各单位落实软件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各单位落实情况于2015年11月中旬前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牵头)
4. 加强计算机设备及正版软件采购规范管理。强化各街办、各部门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需求管理,明确必须采购预装适合办公使用的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各部门原则上不得再采购新的办公通用软件,申请购置或更新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办公通用软件,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并对软件互相兼容、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
区级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采购计算机及软件产品的验收,做好软件版权查验工作。强化对实行集中采购的计算机产品及通用软件采购需求的审核,对未实行上述规定的采购需求不予执行。(区财政局牵头)
5. 做好正版软件集中采购工作。充分发挥软件集中采购的优势和作用,扩大正版软件集中采购规模。(区财政局牵头)
6. 加强软件正版化审计工作。区审计部门结合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及其他审计工作,把机关软件正版化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将软件采购、预算编制、资产管理以及整改后软件使用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及时发现正版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关审计报告于2015年11月底前报市审计局。(区审计局牵头)
7. 加强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化工作的结合。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信息化工作,加强对信息化项目中涉及软件采购和使用的管理,并适时开展指导、检查工作。(区经贸局牵头、区信息中心配合)
(二)深入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8. 制定区经贸局监管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督促区属监管企业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加快企业软件正版化进程;指导、监管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区经贸局牵头,区文体广电局配合)
9. 指导企业建立企业软件选型或采购平台。发挥行业合力和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企业软件采购成本。(区经贸局牵头,区文体广电局配合)
10. 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我区企业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经贸局监管企业的软件正版化督促检查工作。(区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11. 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完善跟踪机制,区政府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查,重点抽查各街办、各部门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区文体广电局牵头)
12. 完善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责任人数据库。各街办、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将相关信息如实填写(见附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15日前报区文体广电局(传真:83812678)。(区文体广电局牵头)
13. 严厉打击软件侵权盗版行为。将打击软件侵权盗版行为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双打”专项治理和“剑网”行动,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曝光侵权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区文体广电局牵头)
14. 加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绩效考核。根据上级政府相关考核办法,适时研究制定我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办法和细则,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予以表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区文体广电局牵头)
(四)做好宣传培训、信息报送工作
15. 开展政府机关、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通过专题培训,增强政府机关、企业自觉使用正版软件、拒绝盗版的意识,提高软件正版化工作水平。(区文体广电局、区经贸局分别牵头)
16. 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通过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发有关信息、报道和专题文章等,普及使用正版软件知识,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意义和成果,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文体广电局牵头)
17.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完善和加强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反馈有关工作信息,共同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区文体广电局、区经贸局分别牵头)
三、工作要求
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形成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承担推进正版软件工作的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本实施方案中的各项任务分工提出具体的安排意见。
附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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