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市交发〔2016〕18号)精神,2016年春运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2016年我区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现就做好我区2016年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春运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践行“三严三实”的具体体现。2016年春节比上年提前11天,节前客流相对较为集中,旅客出行密度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压力增大,加之受冬季异常天气多发的影响,对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安全、保畅通任务艰巨。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谋划,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坚持底线思维,进行全面部署,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有关部门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要予以重点保证。
(二)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为做好我区2016年春运工作,区政府成立临潼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房安宏 副区长
副组长:宋光明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曹 杰 区发改委副主任
温平恩 区公安局副局长
张 彪 区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区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公安分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旅游局、安监局、气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
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简称区春运办),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宋鸿宾担任,全面负责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请各成员单位于2016年1月29日前将春运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区春运办,春运结束3日内将总结情况报送区春运办(电话:83813159)。
(三)组织高校学生和务工人员错峰出行。要认真落实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市交发〔2016〕18号)精神,以高校学生和务工人员为主要对象,加强需求调节,引导旅客避开高峰时段出行,缓解春运高峰压力。特别是针对我区高校外地生源多,建筑、工矿企业务工人员多的特点,有关部门要主动与运输单位建立协调机制,组织学校错时放假和返校,积极协调和引导用工量较大的建筑、工矿企业错时分批放假,引导出行人员有序流动。
二、切实做好运力组织
(四)提前做好客流预测。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科学预测旅客和货物运输需求,制订合理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资源。对客流量较大的线路,要提前调配运力,增加运输班次。在学生、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要组织包车运输。要加强农村客运运力投入,满足广大群众节日出行需求。
(五)保障重点物资运输。在保障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做好煤炭、油品、粮食、化肥、鲜活产品等重点物资和特运任务运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邮政、快递企业要做好春运期间信件、包裹和快件等运输、收寄和投递服务工作。
三、切实强化安全监管
(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春运”。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导运输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晰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七)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对投入春运的车辆技术状况,以及公路客运站等场地要认真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隐患死角。要始终保证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培训教育,严禁超员、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要对辖区春运客流途经道路进行集中排查治理,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八)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0-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保障客运安全。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要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春运期间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辆。
(九)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公路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要切实加强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监管,督促“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利用好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公安部门要及时查处、劝阻、纠正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十)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春运高峰期间,要加强道路交通主干线和车站等附近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确保道路畅通。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货车非法载人、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十一)狠抓春运治安管理。公安机关要对车站、线路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清理整治。要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严防发生群体性拦车堵路事件。要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和控制,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投入到客运站、客流密集站点等重点部位,切实加大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
四、切实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十二)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春运期间,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要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大批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
(十三)备足应急物资。要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恢复交通通行条件。
(十四)做好异常天气的预报预警。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根据恶劣天气预报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准备。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及时掌握气候变化和线路通行情况,完善安全提醒制度。
(十五)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当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规模、大范围、长时间滞留和运输中断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各方运力资源,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要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滞留的旅客要妥善安排到安置点,对短时延误的旅客,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五、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十六)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要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控疾病传播。
(十七)进一步拓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各运输企业要落实客运服务标准,为旅客候乘车、餐饮和住宿等提供便利。要在客流高峰期间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购票、乘车,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夜晚有旅客候车时,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服务。
(十八)进一步维护好旅客合法权益。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春运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公路客运站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及时查处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有关执法部门、运输企业要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切实抓好宣传引导
(十九)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运力调整和安排等重要信息,让广大旅客及时了解春运相关情况。
(二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积极关注媒体报道反映的问题,努力加以改进。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让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春运工作。
(二十一)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公安民警无私奉献、辛勤工作的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 2016年春运工作联系信息表 附件1
2. 2016年春运情况日报表 附件2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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