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6〕10号 关于开展城市专项治理第二阶段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扎实落实市、区城市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我区城市治理工作,彻底解决城市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打造整洁靓丽、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现就开展我区城市治理第二阶段大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整治标准

(一)围墙围挡设置。

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围挡、围墙设置标准(50公分灰色底座、墙体朱红色、顶为灰色琉璃瓦),做到牢固、整洁、美观、结构安全,同时要尽量“瘦身”,压缩围墙设置范围,让道于民。排查现有围墙,拆除超时限设置的“僵尸”围挡墙;及时更换、修补、刷新污损墙体;清理撤除所有围墙立面的广告画面和标语。

责任单位:区建住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各产权单位

完成时限:3月5日前

(二)道牙刷新、人行道地砖修补、道路隔离栏冲洗。

排查所有道牙,及时对破损道牙进行更换,做到无道牙破损现象;对所有混凝土道牙进行刷新(黄色油漆),对所有大理石道牙进行冲洗;排查人行道地砖,及时更换、修补、冲洗污损地砖,彻底消除人行道地砖破损现象。及时维修更新破损老旧的道路交通隔离栏,定期冲洗,做到护栏干净、美观,无乱张贴、喷涂各类画面、信息现象。

责任单位:区建住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3月20日前

(三)占道经营整治。

即日起,抓好日常管控的同时,坚持每周三、周五开展出店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活动,清理取缔各类占道经营行为,在两周内基本消除城区内占道经营现象;严格落实《夜市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要求,严禁夜市摊点超时限、超范围经营。在旅游景点及人流密集的繁华区域设置定点值守岗,对流动摊贩第一时间劝离。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3月10日前

(四)广告牌匾整治。

开展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标识标志专项整治,沿街门店牌匾要设置规范,无一店多牌,清理各类占道灯箱广告。拆除违法设置的广告牌匾,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停止审批各类工地围墙围上的广告,已审批的在手续到期后一律拆除,督促设置单位整修、清洗、刷新广告载体,更换残缺、破旧、污损的广告画面、门头牌匾和标识标志。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各产权单位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五)标识、标线、路牌、指示灯专项整治。

定期刷新、维护道路标识、标线、名牌,保持外形完好,标识清晰,功能完善;定期擦洗道路名牌,保持整洁美观;定期清洗、维护所属其他公共设施,保持干净整洁完好。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各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六)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及时清理各类漂浮物,落实垃圾清运制度,加强辖区公厕保洁和管理,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及时更换破旧垃圾箱、保洁箱,及时消除道路、道牙和交通隔离护栏等市政设施周边积尘,加大人行道和树坑保洁,确保道路见本色,人行道和树坑干净整洁,各街办辖区道路及景区周边道路环境整洁,秩序井然有序,城市容貌环境进一步改善。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建住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3月10日前

(七)景区沿线综合整治。

开展景区沿线专项整治,做到景区周边及沿线公共设施整洁完好,围墙统一刷新扮靓,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规范化管理,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朝向一致,沿街门店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书的要求,无出店占道经营、无果皮纸屑、无一店多牌和乱贴乱挂现象,无私自设划车位、无挤占盲道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无野广告散发和张贴。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建住局、景区沿线各街办、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城市治理工作作为当前主要任务,“一把手”要亲自负责、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动手,积极履行城市建设和管理职责,严格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再次掀起城市治理工作热潮,从根源上解决影响城市形象顽疾,不断提高城市治理工作水平。

(二)加强协调,扎实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明确整治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工作标准、工作措施等,并深入一线进行检查指导工作,第一时间掌握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加强与区治污减霾办、城市管理局、安监局沟通联系,严格按照市、区两级的安排和要求开展工作。

(三)强化巡查,严格责任追究。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城市管理局要每天通报七个专项治理的进展情况,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人、谁管事”的原则,确定每项工作任务涉及到的落实(配合)单位责任。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既分工明确、不留死角,又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考核办、区监察局及区级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督促、检查、考核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四)加大宣传,齐抓共管。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切实发挥自身职能和工作优势,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和已有的宣传手段,策划组织开展城市治理专项工作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全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区电视台、《人文临潼》采编中心要对专项治理活动给予全方位宣传报道,并开设专栏,对整治活动进行追踪报道。

(五)部门联动,守土有责。区级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必要时要联合行动,形成合力,确保城市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区教育局、粮食局,供销联社、商贸总公司、经贸局等产权单位,按照“谁设置,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城市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各自的商业门店,建筑物立面进行集中清理。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