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西安市临潼区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
西安市临潼区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1〕59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和年度降水趋势预报,制定本方案。
一、全区地质灾害现状及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我区是西安市地质灾害发育较严重的地区之一,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435.7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48.7%,地质灾害点平均密度达0.103处/平方公里。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4处(含曲江度假区11处),其中险情较严重、稳定性差、危害较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3处。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直接威胁477户群众、1739人、2292间房屋、114孔窑洞及1处古建筑、1处旅游地。
二、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结合2016年地质灾害灾(险)情、隐患点的稳定性状况,预测2016年全区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一)重点防范期
滑坡、崩塌主要防范期:4—10月,主要防范密集降雨引发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其中,4月还应注意防范春季农田、坡地灌溉等人为活动及冻融引发的滑坡、崩塌灾害。
泥石流主要防范期:6—9月,主要防范连阴雨、暴雨引发的泥石流。
地面沉降及地裂缝主要防范期:全年应密切关注地裂缝活动及因抽取地下水造成的地面沉降。
(二)重点防范区域
1.小金、穆寨、仁宗街办及秦陵、铁炉街办南部地处黄土丘陵和黄土台塬边坡地带,窑洞多,且居民住房距陡崖近,属滑坡和崩塌地质灾害易发区,应重点防范。骊山、秦陵、代王、斜口街办沿山沟道内废弃采石场大量废渣碎石堆积,要特别警惕暴雨诱发的山洪泥石流灾害。
2.零口、新丰、马额、代王街办灾害点主要分布在黄土塬边坡处,虽然地质灾害点相对较少,但稳定性差、突发性强,应充分做好防灾工作。
3.骊山、斜口街办是今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针对该地区近年建设工程多的特点,应特别注意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滑坡和崩塌,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骊山街办辖区内的骊山滑坡群(LT101)属于省级灾害隐患点,其规模大、威胁范围广,应严加防范。
(三)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
主要有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二级公路及牡丹路、代王至仁宗、马额至穆寨等沿山道路两边极易引发滑坡、崩塌等灾害,交通部门及相关街办要加强防范,出现险情要及时处置,确保过往人员车辆安全和道路通畅。
(四)重点防范古建筑、景点
古建筑为骊山街办明圣宫,景点为华清宫景区。
(五)重点防范矿山企业
矿山企业重点防范坑口崩塌和采空区塌陷。露天开采的矿山,要严格按照露天矿山的开采设计方案,杜绝随意开挖坡脚,防止开采引发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三、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
1.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各相关街办及曲江度假区管委会要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灾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两卡一预案”(防灾、避险明白卡以及“防、抢、撤”预案)制度。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监测人应为直接受威胁的群众,并落实群测群防人员补助经费。
2.制订年度防治方案。各相关街办及曲江度假区管委会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编制本区域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同时配合做好“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
3.强化部门防灾责任。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对学校校舍(区)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区建住局加强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等工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公用设施附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国道、省道、二级路网两侧公路用地内由公路建设及养护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指导街办及相关单位做好农村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区旅游局负责督促旅游景区加强地质灾害排查并采取防范措施;区安监局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做好采矿区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区文物局负责督促古遗址、古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做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同国土部门共同会商、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二)加强地质灾害动态管理
1.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制度。各相关街办及曲江度假区管委会要在汛前开展地质灾害排查,逐级落实防灾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防灾措施;汛中针对强降雨区域进行地质灾害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并妥善处置,切实保障受威胁群众安全;汛后实施核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调整防治工作重点,提高防灾效率。国土部门负责全区地质灾害检查、指导及监督工作。
2.启动地质灾害详查。依托国家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配合开展本地区地质灾害详查工作,调查成果将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
3.严格执行评估制度。对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地裂缝穿过区域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国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用地审批中,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严防工程建设引发、加剧、遭受地质灾害。
(三)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1.巩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成果。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建设“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的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要求,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2.积极开展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工作。各相关街办及曲江度假区管委会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开展工程治理。对于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相关单位实施治理;对于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突发地质灾害,及时申请治理资金,组织开展应急治理。对工程治理难度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与扶贫搬迁工作结合,纳入本地区搬迁工作的年度安排,实现全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应搬尽搬,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
3.加大应急演练力度。各相关街办及曲江度假区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具体演练次数为:骊山、新丰、铁炉、零口街办各1次,马额街办2次,斜口、代王、秦陵、仁宗街办各3次,小金街办8次,穆寨街办5次,确保完成全区30次的演练任务。
(四)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1.构建监测防治体系。各相关街办要选择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隐患点的监测人,国土部门要继续加大地质灾害监测知识技能培训力度,在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监测水平和预警能力。
2.加强预警预报发布。国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会同气象、通信部门,建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特别是加强对短时局部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发布。
3.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国土部门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灾(险)情巡查及速报制度。按照《西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地质灾害专用车辆、应急通信和专业设备。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电话及传真:83825896。
四、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相关街办、曲江度假区管委会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对本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防灾责任,确保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投入力度,积极落实经费。各相关街办及曲江度假区管委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辖区经济发展计划,增加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投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等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三)深化宣传培训,提高防灾意识。各相关街办及曲江度假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与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防治管理基本技能的宣传培训。
(四)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国土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街办做好本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加强与发改、建住、气象、水务、交通、教育、旅游、民政和扶贫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附件:1. 西安市临潼区2016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特征一览表 附件1
2.西安市临潼区2016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与防治一览表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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