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临潼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
西安市临潼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6年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市建发〔2016〕3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任务和对象
按照国家住建部“三年完成、一年巩固”的要求,为实现2019年前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达到“两不愁三保障”和基本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目标,市建委下达2016年我区农村危房改造第一批计划200户(各街办第一批任务见附表)。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
(一)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必须是列入各街办编制上报的“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必须是由扶贫部门审核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者年人均收入低于现行贫困线1.5倍(即3600元)的其他贫困户。
(三)拥有商品房、小轿车,经营公司的农户不得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四)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街办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二、改造原则和审核程序
按照解决贫困户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以下审核程序:
(一)农户自愿申请。
(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一周时间的公示。
(三)街办审核,并提交认定资料;同时进行为期一周时间的公示。
(四)区级审批,区建住局会同区发改委、财政局对各街办上报的补助对象进行联合审核,在区电视台公示,并将名单反馈工商、民政、农林、公安等部门核查。
三、补助标准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1.45万元/户,其中:中省补助1万元/户(中央7500元,省级2500元),市财政配套2250元/户,区财政配套2250/户。
四、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
(一)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新建房屋必须严格控制在一层、建筑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下(农业生产用房不计入控制面积)。
(二)按照住建部要求,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改造前,改造户应当书面明确承诺建房层数、面积等建房标准,入住两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等,未履行承诺的不得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三)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各街办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工程质量。要选用区级以上建住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纸、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建房设计图纸,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有资质的施工队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农房改造后应达到我区8度抗震设防要求。
五、检查验收和补助程序
(一)各街办对已建成的农村危房改造房屋进行初验,并将验收情况报区建住局。
(二)区建住局牵头,会同区发改委、财政局,逐户进行检查验收填写验收表。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后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三)经验收合格的,由区财政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到群众惠农补贴“一卡(折)通”上,直接全额拨付到户。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市考指标任务,各街办作为承担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扶贫惠农的民生工作来抓,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各街办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检查,在农村危房改造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做好记录。区建住局要加强危房改造施工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开设农村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要加强街办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二)创新方式,加强资金筹措和管理。各街办要创新方式,采用多种方式帮助农民自筹资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逐步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支持的多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农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各相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区财政局要按照《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社〔2011〕102号)要求,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或变相使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拨补助资金。
(三)加强农户档案管理,“一户一档”及时更新。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各街办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每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农户申请表、审核审批、公示、建房前中后照片、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
(四)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街办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20日前将本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区建住局。区发改、财政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汇总有关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落实、资金筹集、监督管理等情况。各街办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上报区建住局、发改委、财政局。
(五)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区建住、发改、财政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严密组织,抓紧抓好。要加强部门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街办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和其他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和社会监督。区政府将坚决查处冒领、克扣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