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6〕10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场(厂)”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8月11日,市“三场(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区“三场(厂)”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验收组对我区整治工作成效表示肯定,同时提出部分“三场(厂)”存在整治不到位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果,顺利通过市政府督查室、市治污减霾办对我区整治情况的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粘土砖厂整治

对未整治到位的非法砖厂,由各街办牵头,国土、供电、公安等部门配合,立即进行断电、断水、断路并组织拆除,对裸露的黄土、砖坯、煤堆等全部双层覆盖到位;对有证砖厂,各相关街办和国土部门要督促其立即停工整改,对裸露的黄土、砖坯、道路、煤堆等全部双层覆盖到位,进出厂道路硬化,未安装喷淋设施及防风抑尘网的要立即安装,并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待整治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关于砂厂整治

对目前整治不到位的砂石厂,各相关街办和城建集团要对各自负责的砂厂,督促当事人尽快拆除并清理生产设施,并按照市上规范要求,对裸露的场地、砂堆、道路进行双层覆盖,同时按照取缔计划做好清理取缔工作。国土、公安部门要对非法挖砂、堆砂当事人违法情形进行查处、鉴定、移交,坚决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三、关于已整治到位“三场(厂)”

对已整治到位的砂石厂及砖厂,各相关街办和部门要加强巡查,强化管理,做好“回头看”,对出现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我区“三场(厂)”工作取得实效。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