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7〕4号 关于对陕西省工人疗养院劳模楼、西安市 临潼区景义大酒店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摘牌销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2016年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2016年12月16日,区政府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陕西省工人疗养院劳模楼、西安市临潼区景义大酒店实施了挂牌督办(临政办函〔2016〕64号)。该两单位被列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整治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督促责任单位早日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并及时跟踪隐患整改进度,帮助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挂牌单位陕西省工人疗养院、西安市临潼区景义大酒店积极落实整改,现已整改完毕,重大火灾隐患已经消除。

经陕西省工人疗养院、西安市临潼区景义大酒店书面申请,12月28日,我区公安消防大队进行了现场核实,12月29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大队、骊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对陕西省工人疗养院劳模楼、西安市临潼区景义大酒店进行了复查验收,确认该两单位已整改完毕,重大火灾隐患已消除,符合摘牌销案条件。根据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销案办法(试行)》规定,区政府决定,对陕西省工人疗养院劳模楼、西安市临潼区景义大酒店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摘牌销案。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