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76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8号)精神,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政、存史、教化等作用,使地方志工作更好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服务,现就做好我区地方志事业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修志、改革创新、质量第一、修用结合的原则,推动全区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完成全区第二轮修志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出版区综合年鉴编纂,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和方志馆(室)建设,推进地方志成果的开发利用。通过4年的努力,基本建成具有临潼特色的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等“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体系,不断开创我区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完成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在保证质量第一的前提下,于2017年全面完成《西安市临潼区志(1988~2010年)》志书编纂出版任务。区地方志办公室在完成二轮修志任务的同时,要全面总结经验教训,并启动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各街办、各部门要把地方志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开展行业志、部门志、专业志编纂工作。区地方志办公室要做好各类志书的审核管理工作,积极推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逐年统一征集第三轮修志资料;要积极探索和运用口述史、影像志等方式,进一步拓宽地方志资料搜集渠道,拓展志书表现形式。
(二)启动全区综合年鉴工作。区地方志办公室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和编纂年鉴工作职责,规范年鉴编纂行为。2017年要做好年鉴队伍建设、篇目大纲设定和其他准备工作,2018年启动区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到2020年前实现一年一鉴并公开出版。要严格执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严把《临潼年鉴》编纂质量,同步开展年鉴数字化、网络化工作,积极参与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年鉴撰稿单位要将年鉴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扎实做好资料提供和撰稿工作,确保全区综合年鉴按时保质完成撰稿任务。
(三)加强地情资料开发利用。各街办、各部门要依托临潼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地情资源,以体现临潼地域特色为主题,积极挖掘整理临潼地情资料和历史文化,主动开展地情书籍编纂工作。区地方志办公室要帮助指导条件成熟的单位启动地方史编写工作,丰富地方志成果的表现形式,指导有条件的街道、村(社区)做好史书编纂工作。区地方志办公室要做好地情资料征集工作,各街道、各部门要把编纂出版的地情书籍及时报送区地方志办公室。
(四)加快地情资料室和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积极建设好临潼地情资料室,为下一步方志馆建设积累各类文献资料;不断提升全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水平,努力打造方便快捷的地方志服务平台和对外交流展示品牌。
(五)进一步加大地方志宣传力度。区地方志办公室要贴近临潼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人民群众的需要,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坚持开放治志理念,围绕方志文化“六进”(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要求,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网站,广泛宣传地方志法规条例和各类成果,扩大地方志工作的影响。要围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任务,着眼“追赶超越”定位,贯彻“五个扎实”要求,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针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开展国情教育、区情教育和乡情教育,讲述好临潼故事,发挥好地方志资源在全区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
(六)加强地方志事业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地方志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要加强对专业志鉴工作人员定期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建立一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理论功底、又具有实践能力的地方志常备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依法对地方志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大政府关心和支持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力度,强化责任落实;要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任务之中,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专家参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机制。
(二)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地方志工作“一纳入、八到位”要求,明确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责,落实地方志工作人员;要确保区地方志办公室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资料查阅场所。要按照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规划好地方志工作,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区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确保经费及时到位。年鉴启动后,各街办、各部门要固定1~2名熟悉单位全局工作,且文字功底较深的年鉴条目供稿人,要加大对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的投入,保证工作的正常需要。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地方志法规规章执行力度,推动执法监督检查常规化,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及时调整和补充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切实发挥编委会作用。编委会主任、副主任要主动听取和研究地方志工作,及时解决地方志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全区地方志工作健康快速发展,为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最具活力副中心城市,进而为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东部新城和美丽临潼发挥基础保障作用。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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