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7〕117号 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西安市临潼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

       

西安市临潼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10月31日永康书记关于加强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指示要求,按照《西安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年底,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旅游市场乱象,有效解决旅游市场顽症,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长安区古观音禅寺曝光问题为契机,举一反三,汲取经验教训,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区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践行“国际级景区、五星级服务”理念,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扎实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营造放心满意的旅游消费环境和企业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我区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治目标

从重从快打击长期困扰我区旅游市场秩序的黑车、黑导、高额回扣等旅游顽症,强化整治旅游购物、餐饮、住宿秩序及私设摊点行为,严格规范景区周边停车秩序及旅行社经营秩序,加大力度查处欺客宰客行为,进一步提升导游人员及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行为,下大力气整治景区及旅游沿线环境卫生,落实“烟头革命”、“厕所革命”,营造文明、有序、安全、便捷、高效的旅游环境,达到让游客满意,让市民宜居。

三、工作任务

(一)打击收取旅游回扣,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拦截车辆、兜售讲解服务等行为

整治重点:工商分局要组织执法力量加强对各景区及涉旅经营单位的综合整治,严禁以回扣方式招揽游客,对以回扣方式招揽游客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由工商分局下发停业整顿通知书进行转型经营整改。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及旅游沿线各街办要严厉打击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拦截车辆、强行兜售讲解服务行为。

牵头单位:工商分局、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旅游局、各相关街办

(二)严厉打击“黑车、野导”,规范人造景点经营行为

整治重点: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区旅游局要组织执法力量,在华清宫、兵马俑、旅游专线出口等景区主要道路分别设立现场值守点,采取定岗设点、日常巡查、夜间值守的方式对非法营运嫌疑车辆和进入景点的车辆逢车必检,对从事导游活动的人员和带队的导游见人即查,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车,严厉打击“黑车、野导”。区旅游局要督促各景区加强票务管理,公安分局要严查倒卖门票行为,彻底整治门票回扣问题。工商分局要开展人造景点专项稽查,严查景点门票高额返点及景区内外购物商店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强买强卖、高价宰客的行为。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区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分局

配合单位:相关街办

(三)规范整治景区周边住宿、餐饮、购物等秩序,查处欺客宰客行为

整治重点:对区内旅游接待酒店及购物店经营者逐一进行约谈,规范经营行为,严禁以回扣方式招揽游客,对以回扣方式招揽游客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由工商分局下发停业整顿通知书进行整改;区物价局要严格规范监督各旅游经营单位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落实情况;由区食品药监局负责,重点对接待游客的饭店以及景区周边餐厅、农家乐的就餐环境进行监管,加强对旅游购物商店非法销售玛卡、石砭、不老草、铁皮石斛等中药材、保健品及食品卫生的监管和检查,一经发现依法予以没收,并联合工商部门对涉事土特产商店依法关门停业整顿;严厉查处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游客行为。

牵头单位:工商分局

配合单位:区食品药监局、公安分局、区物价局

(四)规范整治私设摊点及游售兜售

整治重点:由城市管理局协调秦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对秦俑馆前服务区商业街、秦俑村及周边摆摊设点、出店经营、游售兜售等市场乱象进行管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人员,相关街办负责对各自辖区违法违规人员进行教育劝导;由临潼旅游休闲度假区管委会协调曲江度假区城管部门加大对大唐华清城内部及周边摆摊设点、出店经营、游售兜售等市场乱象进行管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骊山街办负责对辖区违法违规人员进行教育劝导。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秦文化旅游区管委会、临潼旅游休闲度假区管委会、区交通运输局(秦俑车场),各相关街办

(五)加大景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深入推进“烟头革命”、“厕所革命”

区城市管理局要按照“烟头革命”、“厕所革命”要求,负责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扩大清扫保洁范围,提升保洁标准,及时做好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做到全天保洁,并负责全区公共厕所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秦文化旅游区管委会、临潼旅游休闲度假区管委会及各相关街办要确保辖区范围内及城市主要出入口、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干净、整洁、有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由区旅游局负责对全区旅游景点厕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三级”所长制落实情况、厕所设施使用及损耗情况、厕所内外环境优化情况以及厕所管理人员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旅游局、秦文化旅游区管委会、临潼旅游休闲度假区管委会、各相关街办

(六)规范景区周边停车秩序

整治重点: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城市管理局要加大对景区沿线及周边道路的管控力度,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停车,影响交通,取缔不规范洗车点;骊山、秦陵、代王、新丰、斜口街办要加强对辖区居民尤其是景区周边村民的管理教育,严格规范管理村民设立停车场,杜绝占道经营行为,引导村民理性参与旅游市场竞争,区物价局要严格督查各私人停车场在入口醒目位置公布收费价格,合理守法诚信经营。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物价局、城市管理局、各相关街办

(七)规范旅行社经营活动

整治重点:按照《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我区旅行社各项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旅行社组织的“不合理低价游”和强迫购物消费行为、不签订旅游合同、未经旅行社同意转团或拼团、擅自变更行程等行为;联合工商分局查处无资质经营旅行社业务及非法“一日游”行为,定期组织联合执法检查。

牵头单位:区旅游局

配合单位:工商分局

(八)规范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

整治重点:对导游活动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重点针对讲解服务活动中语言粗俗,态度恶劣,着装不整洁,不佩带导游证,举止行为散漫等不文明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导游活动中擅自降低服务标准,随意串改讲解内容或讲解不全面等行为;对全区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规范教育,协同文明办在旅游行业开展文明旅游实践活动,倡导文明旅游、优质服务,做旅游行业的“店小二”和“五星级服务员”。督促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提升服务形象,提高服务标准,为来临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牵头单位:区旅游局

配合单位:区文明办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方案要求归口细化各自工作方案,明确分工,任务到人,迅速行动,在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加派人员,设岗盯守,严防死守,不留空挡、不留死角;要依法对违规者及时严惩,严禁说情;对违规情节严重、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单位和个人,要停业整顿或依法依规取缔,严厉打击,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二)加强协调,完善机制。要建立健全旅游市场整治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安排分管领导,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要加强沟通联系与合作,确保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全面开展好此次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跟踪督导,严格问责。区政府督查室、区考核办、区假日办、区监察局要加强跟踪督查,对各单位承担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周检查一次、每月考核一次、季度进行评比,将月考核、季评比结果通报全区,并将本次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问题突出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互通信息,认真总结。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发布整治工作的视频、图片、文字信息,每周对整治情况书面总结并报区旅游局进行汇总,区旅游局要将汇总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区旅游局联系电话:83812300,传真:83824099,邮箱:xasltqly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