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陕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统筹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建立西安市临潼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对全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研究确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经贸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住局、区水务局、区农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体广电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食品药监局、区残联、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区扶贫办、区商贸总公司等24个单位组成。区卫计局为牵头单位。
区政府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区综治办、区卫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卫计局分管疾控工作副局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区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病知识宣传,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把好宣传口径,组织媒体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
区综治办:负责将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协调考核。
区发改委:将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区教育局:加强学校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学生体能锻炼,增强学生体质和抗病能力,继续把重大疾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之中。
区科技局: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科研工作,将重大疾病科研项目列入科技研发计划。
区经贸局: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贫困户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患者相关社会救助工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低保和医疗救助范围。
区司法局:负责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执行,指导强制隔离戒毒机构开展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的检查和治疗。
区财政局:根据重大疾病防治需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将防治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并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
区人社局:做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按规定将重大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做好有就业劳动能力重大疾病人员的就业帮扶。
区建住局:负责落实有利于环境与健康发展的住房保障政策,组织开展对建筑行业等外来务工人员监管。
区水务局:科学规划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为居民饮水提供水质保障,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的指导监督。
区农林局:负责组织畜间传染病监测,实施动物免疫接种等各项措施。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监管,减少因农产品质量安全而引起群体疾病的发生。要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对病区给予倾斜支持,改善地方病病区生态环境。
区交通运输局:利用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及客运车辆等行业载体,对旅客和司乘人员开展重大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配合卫计部门做好重大疾病监测工作,依法报告疫情。
区文体广电局:加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逐步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和利用率。在区级媒体上配合做好重大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组织举办各类群众性健身活动和体育比赛,加强国民体质监测,不断提高群众的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
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区卫计局:牵头研究拟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方针、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织落实。依法监督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开展效果评估。研究探索并组织开展重大疾病的中医药辅助治疗,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防治中的作用。
区安监局:负责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加强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源头治理。
区食品药监局: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生产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加强药品的审批和监管,保证药品质量。对食品加工销售、药品销售、托餐中心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
区残联:组织贯彻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做好相关重大疾病患者的康复、救助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公安分局:制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监控管理政策,依法做好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收治工作。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艾滋病、性病高危场所的监管工作。
环保分局: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同区卫计部门专题研究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优先解决易于导致人群健康损害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强与健康相关环境信息的共享。
区扶贫办:把扶贫工作与重大疾病精准防控相结合,将生存条件差的大骨节病区和无低氟水源可饮用的饮水型氟中毒中、重病区的贫困户列为扶贫搬迁对象,优先组织实施;在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中,按照当地的实际需要,将结核病、地方病防治作为工作重要内容予以实施。
区商贸总公司:加强食盐市场的监管,保证碘盐的供应符合国家标准。
五、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对工作不力的成员单位,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大疾病防治工作。
(三)联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再次召开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形成统一意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变更。
附件:西安市临潼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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