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存在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条例实施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8年1月15—17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区《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市委王永康书记对本次检查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指示,市政府也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做好我区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工作分工
问题一、正在整改的6个点位,但进度不快。
1. 仁宗庙停车场手续不全。
整改措施: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加紧完善相关手续,做好生态恢复整治提升。
牵头单位:国土分局
配合单位:仁宗街办
2. 原安旗(大水沟)石料厂采矿点生态恢复治理。
整改措施:制定详细的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尽快启动该点位的生态恢复治理。
牵头单位:国土分局
配合单位:秦陵街办
3. 原国营采石场、原国营石料厂、原东旗石料厂采矿点生态恢复治理。
整改措施:制定详细的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做好启动生态恢复治理的前期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国土分局
配合单位:骊山街办、代王街办
4. 原房河石料厂采矿点的生态恢复治理。
整改措施:制定详细的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做好启动生态恢复治理的前期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国土分局
配合单位:斜口街办、临潼旅游休闲度假区管委会
问题二:秦岭保护条例的普法宣传有待加强
条例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沿山群众和游客对条例的知晓率不高,自觉遵法守法保护秦岭的意识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制定临潼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方案,通过3月、6月、12月秦岭保护宣传周、法制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台历、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宣传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市民知晓率,提高沿山街办群众和游客自觉遵法守法保护秦岭的意识,营造浓厚保护氛围。
牵头单位:区秦岭办
责任单位:沿山各街办
配合单位:区文体广电局
问题三:秦岭保护规划体系还不健全
1. 村民建房审批程序不规范。保护区内大部分的村镇规划没有编制。村民建房没有按规定程序审批,也不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整改措施:制定保护区内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加快村镇规划编制,规范村民建房审批程序。
牵头单位:规划分局
责任单位:沿山各街办
配合单位:国土分局
2. “多规合一”推进缓慢需要协调统一。
整改措施:制定“多规合一”工作方案,加快工作进度,实现秦岭生态保护区“一张蓝图”的管理审批机制。
牵头单位:规划分局
配合单位:国土分局、秦岭办、沿山各街办
问题四:秦岭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不容乐观
村级没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镇级污水处理厂多数还处于规划中,无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
整改措施:
1. 制定秦岭生态保护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优先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努力实现污水“零排放”。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沿山各街办
2. 制定秦岭生态保护区内街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加快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进度。
牵头单位:环保分局
责任单位:沿山各街办
3. 制定秦岭生态保护区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方案,逐步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置。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沿山各街办
问题五:秦岭生态保护区监管措施有待提升
1. 网格化管理存在不足,个别网格化点位巡查记录不完整,存在漏记情况。
整改措施: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做好巡查记录。
牵头单位:区秦岭办
责任单位:沿山各街办
2. 现代化监管手段运用不够,秦岭生态保护区监管未达到全覆盖。
整改措施:制定新增监控工程建设方案,实现保护区8个街办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购买无人机,利用高科技对复杂地形进行实时监控,达到保护区监管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秦岭办
配合单位:区级相关部门、沿山各街办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本次整改工作是王永康书记的指示、市人大常委会反馈的问题、市政府专题会议的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将对各项整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并在全区通报。整改工作将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二)加强领导。为确保本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王浩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杨兵,副区长邹林、徐毅任副组长,区秦岭办、环保分局、国土分局、水务局、农林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分局、建住局、旅发委、宗教局、文体广电局、保护区内8个街办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秦岭办,负责本次整改工作的督促、协调及信息上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秦岭办主要领导担任。
(二)夯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整改方案,制定各自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工作交流,增强工作手段,通过实地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积极督促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检查指导1次。
(四)灵通信息。各牵头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留存影像、文字资料,每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秦岭办,区秦岭办将情况汇总后经区政府领导审定后上报市秦岭办,市秦岭办汇总后报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信息报送要完整清晰,存在问题要客观真实,下一步工作措施要具体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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