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2018年临潼区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2018年临潼区燃气锅炉
低氮燃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2018年省、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方案要求,我区今年全面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为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全区燃气锅炉进行低氮燃烧改造,2018年改造完成率不低于60%。其中,注册日期在2017年5月22日之前的燃气锅炉,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80毫克/立方米,2017年5月22日之后的新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30毫克/立方米。省、市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出台后,全市燃气锅炉必须按新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二、时间要求
5月底前完成所有常年使用燃气锅炉改造工作,6月底前完成任务清单数的40%,7月底前完成任务清单数的50%,8月底前完成任务清单数的70%,9月底前完成任务清单数的80%,10月底前完成任务清单数的90%,11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责任分工
环保分局牵头,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各街办、各片区及燃气锅炉使用单位进行合理改造。
各街道办事处、各片区要明确专人负责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立即对各自辖区燃气锅炉全面摸排,建立燃气锅炉改造清单和管理台账,并按照任务进度要求,制定改造方案,逐台明确时间节点,制定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质监分局负责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燃气锅炉风险警示的通告》(2017年第2号),做好安全指导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以奖代补资金保障工作,完成预算审核与下拨等工作。
燃气锅炉业主单位为改造主体,要积极配合环保分局、质监分局及各街办、各片区做好改造工作。
四、改造方式及补贴标准
根据不同改造方式、不同排放浓度、不同减排效果、不同锅炉容量分类予以奖补(奖补资金单位:万元)。
1.单台锅炉容量20蒸吨及以下燃气锅炉。
方式一:通过更换低氮燃烧器的方式进行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削减幅度大于等于50%,且浓度值低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1)单台锅炉容量小于等于4蒸吨的,奖补标准为2×锅炉容量+3.5。
(2)单台锅炉容量大于4蒸吨的,奖补标准为1.5×锅炉容量+6。
方式二:通过更换低氮燃烧器的方式进行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削减幅度大于等于50%,且浓度值达到30—80毫克/立方米之间的项目。
(1)单台锅炉容量小于等于4蒸吨的,奖补标准为1.2×锅炉容量+1.5。
(2)单台锅炉容量大于4蒸吨的,奖补标准为锅炉容量+2.5。
方式三:通过整体更换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削减幅度大于等于50%,且浓度值低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1)单台锅炉容量小于等于4蒸吨的,奖补标准为2.6×锅炉容量+7。
(2)单台锅炉容量大于4蒸吨的,奖补标准为2.5×锅炉容量+8。
2.单台锅炉容量20蒸吨以上燃气锅炉。
(1)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削减幅度大于等于50%,且浓度值低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给予奖补;
(2)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削减幅度大于等于50%,且浓度值达到30—80毫克/立方米之间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25%给予奖补。
五、几点要求
1.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责任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 5月15日前报送本辖区燃气锅炉摸底信息表,每周四18:00前(遇节假日顺延),将辖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进度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3)报送至环保分局,对于信息报送不全、未按时限报送的视为开展工作。
2.加强督办推进。环保分局要加强对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督促协调工作,对各单位改造工作每月进行统计排名,对工作开展不积极、进度不明显、影响全区整体进度的要在铁腕治霾考核中予以扣分,倒逼工作开展。
联系人:李满刚 联系电话:029-83812029
传 真:029-83823556 电子邮箱:lthbglk@163.com
附件:1.燃气锅炉基础信息表 附件1
2.临潼区2018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程序 附件2
3.区(县)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进度情况统计表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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