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经区政府同意,建立西安市临潼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1.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网信办、公安分局、司法局、物价局、教育局、经贸局、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分局、建住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林局、旅发委、文体广电局、卫计局、安监局、统计局、食品药监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供销联社、烟草专卖局、邮政局、区盐业公司等2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牵头单位为工商分局。
2. 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由工商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请联席会议确定。
3.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工商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食品药监局、安监局、物价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在区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受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议题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区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西安市临潼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附件
西安市临潼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杨 兵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召集人: 雷 琦 工商分局局长
成 员: 孙晓萍 区网信办主任
李文平 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骊光 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红丽 区物价局副调研员
张生虎 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 桥 区经贸局副局长
侯育民 区财政局副局长
梁权利 区人社局副局长
王 辉 环保分局副局长
刘建彪 区建住局副局长
宋鸿宾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雷芙蓉 区水务局党委委员
李娟玲 区农林局副局长
卫栋梁 区旅发委副主任
廖明辉 区文体广电局党委委员
沈道志 区卫计局副局长
李向阳 区安监局副局长
王 战 区统计局局长
丁永光 区食药监局副局长
丁 莹 工商分局副局长
黄光荣 质监分局副局长
邢小娟 区供销联社理事会副主任
何新怀 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童旭斌 区邮政管理局总经理
张志坚 区盐业公司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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