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精神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督导工作,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政策措施,审议全区教育督导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三)协调区级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职责。
(四)对全区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五)聘任区级督学。
(六)对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进行督导评估。
(七)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质量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
(八)发布区政府教育督导报告和教育质量监测报告。
(九)完成区政府及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区政府副区长 邹 林
副主任:区教育局局长 张树军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总督学 吴 杰
成员单位及成员:区监察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发改委、区建住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卫计局、区食品药监局、区文体广电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民政局、区物价局、区审计局、区司法局、国税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等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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