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西安市临潼区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西安市临潼区庆祝
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实施方案
“中国农民丰收节”是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的第一个在国家层面专门为农民设立的节日,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农民的深切关怀,向全社会传递了重农崇农的价值取向。根据《西安市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实施方案》安排,结合中省市要求,我区将举行“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成功举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庆祝丰收、弘扬文化、振兴乡村”为宗旨,按照“务实、开放、共享、简约”的要求,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突出民俗特色,开展喜闻乐见的活动,弘扬悠久厚重的农耕文化,展示农村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展示农民的伟大创造,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不竭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农民主体办节日。农民是丰收节的主体,农民广泛参与是关键。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支持鼓励农民开展与生产生活相关的庆祝活动,让农民真正成为节日的主角,实现农民的节日农民乐。
2.坚持因地制宜办节日。要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结合民俗文化、农时农事组织开展节庆活动,不搞千篇一律,不搞统一规定动作。
3.坚持节俭热烈办节日。既要有节日的仪式感,又要避免形式主义、铺张浪费,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营造节俭朴素、欢庆热烈的节日氛围。
4.坚持各街办自主开放办节日。用开放的思维办节过节,注重农民庆丰收、成果展示晒丰收、社会各界话丰收、全面参与享丰收,让全社会、全民都感受到丰收的快乐。
二、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8日—10月10日
三、活动主题
庆祝丰收、弘扬文化、振兴乡村
四、主要活动
(一)分会场活动
1.临潼石榴宣传推介活动。10月10日,在临潼大唐华清城举办临潼石榴宣传推介活动(区农林局负责)。
2.优秀农产品展销(区农林局负责)。
(二)“庆丰收”系列活动
3.金秋擂台赛。各街办立足区域特色农产品,开展1—2项丰收成果展评活动,选出优秀农产品在西安市主会场进行展示推介(各街办、区农林局负责)。
4.金秋购物节。结合我区实际,在购物网站、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打造丰收购物节活动,开辟临潼优质特色农产品专柜、专栏等,推广推销临潼特色农产品,开展临潼区庆丰收全民金秋购物活动(区经贸局负责)。
5.组织参与西安市农民趣味运动会(区文体局负责)。
6.9月27日至28日举办“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临潼区羽毛球赛(区文体局负责)。
7.各街办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各街办负责)。
(三)“弘文化”系列活动
8.进行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组织文艺院团开展乡村文化艺术演出活动(区文体局负责)。
9.农民文艺活动。组织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围绕农民庆丰收、服务“三农”、“五美建设”等方面创作文艺精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区文联配合各街办)。
10.组织参加市级庆丰收文化活动(区文体局负责)
(四)“兴乡村”系列活动
11.职业农民技能大赛(区农林局负责)。
12.技术下乡活动。组织农林专家开展技术下乡服务(区农林局负责)。
13.健康下乡活动。组织医疗队伍深入农村开展医疗巡诊(区卫计局负责)。
14.文化下乡活动。组织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及农村留守学生关爱活动(区教育局负责)。
15.关爱下乡活动。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活动(区总工会负责),组织开展关爱农村妇女活动(区妇联负责)。
五、组织保障
为保障“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各项筹备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临潼区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在活动结束后即行撤销)。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徐毅担任,副区长由区农林局局长姚晓宁、区文体局局长区朱永茂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统筹办、区财政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农林局、区城管局、区旅发委、区科技局、区卫计局、区食品药监局、区扶贫办、区气象局、区经贸局、区供销联社、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文联、区电视台、《人文临潼》采编中心及各街办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加强对“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审查并督促各街办、各部门工作开展,确保“中国农民丰收节”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农林局局长姚晓宁同志兼任,副主任区农林局副局长古广慧同志担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各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各街办做好庆祝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街办要参照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增强活动举办主动性、创造性,把活动下沉到乡村,形成上下联动、遍地开花的节日氛围。
(二)加强活动统筹。各街办、各部门要按照方案部署,立足工作任务,突出地域特色,制定本部门、本街办活动方案,于9月21日18∶0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包括文字、图片、视频材料等)于10月9日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经费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活动明细预算方案报区政府审定;根据政府审定的经费预算,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财政局对接,牵头做好经费预算申请,确保经费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成效。
(四)做好分会场安排。区农林局要做好分会场临潼石榴宣传推介活动安排,其他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各自的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五)加强新闻宣传。区委宣传部、区电视台、《人文临潼》采编中心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氛围;区城管局要做好户外广告宣传相关事项协调工作;各街办要充分发挥宣传作用,从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业农村发展成就、农民生产生活巨大变化、中华传统农耕文明、当代农村新风民俗、新时代“三农”先进人物事迹等多视角进行挖掘报道。
(六)丰富活动形式。各街办、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策划,广泛听取农民意见,创新活动形式,将活动重心下沉到街村,精心举办农产品采购、民俗表演、技能比赛、特色农产品展示、电商促销、农民体育赛事、文化教育、农事体验、关爱农民等各具特色的庆祝活动。
(七)开展基层活动。各街办、各部门要下沉到基层街村开展庆祝活动,要把“中国农民丰收节”办成留住农耕文明、农村文化自信、记住乡愁的节日。
七、纪律要求
一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街办、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开展节庆论坛展会摸底普查和规范工作的通知》《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禁止未经批准搭车办展会、庆典、论坛、评比表彰等活动;禁止以举办活动为由转嫁、摊派费用及变相收费;禁止利用节庆搞不文明、不健康的活动,或为单位、个人谋取私利。
二是做好“四个坚持”。即:坚持农民主体办节日,坚持因地制宜办节日,坚持节俭热烈办节日,坚持开放搞活办节日。
三是共同参与。要让农民真正成为节日的主角,领导干部和农民共同参与活动,共同分享丰收喜悦,节日不搞开幕式,不搞庆典,不搞仪式,不作领导讲话。
附件:临潼区“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成员单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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