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8〕124号 关于开展全区道路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刻吸取“11.13”事故教训,确保道路运行安全,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道路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区范围内市政道路、国道干线及农村道路和道路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整治、消除路面和道路设施安全隐患,防范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建住局要对所有市政道路进行全面排查,市公路局临潼公路段对国省干线进行全面排查,区交通运输局及各街办要对县乡农村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各园区管委会对各自辖区的路段及照明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绿植遮挡、路测险要、堆放杂物、路面坑洼凹陷、交通设施和栏杆标志标线缺失等路段安全隐患,以及路灯灯杆、灯臂、箱变、配电柜、窨井等设施的完好率、夜晚路灯灯亮率、楼宇亮化设施安全性和规范性进行排查,全面消除道路行车安全隐患。

二、按照谁管护、谁负责的原则,市公路局临潼公路段对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和道路设施进行排查治理,区建住局对所有市政道路路面和道路设施进行排查治理,各街办、各开发区管委会做好辖区管护道路和照明设施、楼字亮化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各单位要聚焦道路路面状况、安全隐患点位和路段、事故多发点等关键位置,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逐点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能够整治的立即整治到位,不可拖延;不能立即治理的,要及时设立明显警示提醒标志或引导设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四、排查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到1210日。各单位将排查发现问题和整改措施按谁建设、谁管护、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区公安交警大队(联系电话:83818861)。由公安交警大队、建住局、交运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组织人员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全区道路路面和道路设施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巡查,督促各街办、各园区按时完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拖延迟后或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区通报。

五、市公路局临潼公路段、区建住局、区交运局结合本次排查整治,要研究制定全区道路路面和道路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建立定期巡查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隐患,确保道路行车安全,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