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8〕126号 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西安市临潼区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临潼区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西安市临潼区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13

西安市临潼区2018-2019年采暖季

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省市天然气保供的决策部署,针对今冬明春上游气源不足、我区供需缺口巨大,压非保民、煤改气清洁供暖矛盾突出,对居民基本生活用气和城市燃气系统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威胁等情况,为全力做好今冬明春民生用气保障工作,直面保供短板和制约因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协作,同力保供,统筹做好全区2018-2019年采暖季保供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确保今冬明春民生用气安全、供应稳定,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体系,统筹今冬高峰供气保障工作,规范用气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重点区域、领域用气需求,坚持以市场化手段为主做好供需平衡。强化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责任,以气定改推进煤改气,加快推进储气调峰建设,切实保障供用气设施安全。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分级保供预案规定的保供、限供次序。

二、责任分工

(一)区级部门

1. 区发改委:牵头组织我区2018-2019年采暖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气源协调成果,常态化对接市发改委、华润燃气、临潼燃气,力争上游气源优先保障我区民生用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区建住局、环保分局配合)。

以坚持市场化原则为前提,在应急保供等特殊时段加强对气源的统筹协调,规范市场主体竞争行为(区建住局、物价局配合)。

2. 区建住局: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集中供热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督促集中供热企业制定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督促集中供热企业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切实做好应急预案执行工作和安全用气的督导检查工作(区发改委、经贸局、环保分局、安监局,各燃气企业配合)。

3. 区物价局:理顺天然气销售价格,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加快建立上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完善监管规则、调价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气源采购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推行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化价格政策,促进削峰填谷,引导企业增加储气和淡旺季调节能力。(区财政局、发改委、建住局、城投集团、西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临潼燃气有限公司配合)。

4. 环保分局: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解决煤改气与煤炭削减的矛盾,在确保安全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抓好大气质量持续改善。坚持先立后破”“以气定改,循序渐进,服务国家能源战略、保障天然气供应安全。

5.区经贸局:按照民生用气保障的管理原则,做好本行业用户错峰生产、分级调峰方案,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有序用气,让气于民。

6.区交运局:做好极端情况下,对出租车天然气补贴资金的测算和发放组织实施工作。

(二)区城投集团、燃气企业和集中供暖企业

1. 区城投集团:会同区发改委和区建住局,争取增加气源供应,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和集中供热,严格执行保供次序,落实压非保民措施,保障供气、供暖安全、有序。    

2. 燃气企业: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能源结构调整、价格变化等多种因素,精准预测天然气需求,尤其要做好冬季取暖期民用和非民用天然气需求预测。根据预测结果,组织气源供应,针对供气缺口多渠道采购气源尽全力补充。制定详细具操作性的冬季天然气保供方案和分级应急预案,加强需求侧管理,全力推进天然气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应急保供信息报送制度。

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设施维护和巡查,严格管控各类风险,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自管网压力始终运行在安全压力范围内,确保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

3.集中供热企业:做好本企业供热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综合施策,确保群众温暖度冬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应急保障组织。

成立我区天然气应急指挥工作组。积极争取上游气源供应,科学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构建全区一盘棋的有序用气机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合理部署减限措施,协同组织冬季高峰供气,保障群众温暖度冬。

  长:区长  王浩

副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海成 

区委常委、副区长      

  员:区发改委、物价局、建住局、环保分局、经贸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城投集团、各燃气企业

我区天然气应急指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袁社兼任,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推进和落实。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应急指挥工作组实行联席工作制度,由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协调解决具体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联动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舆论引导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理,加强网信部门协调沟通,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各燃气企业每十日向应急指挥工作组办公室报送需求预测、日气量指标、缺口、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集中供热企业每十日报送燃气锅炉运行情况和采取的保供措施。区发改委以应急指挥工作组名义酌情向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市发改委报送各类天然气保供的请示、专报和信息。

(五)建立督促检查机制。

应急指挥工作组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

 

 

 

 

 

 

 

 

 

 

临潼区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压

非保民应急预案

 

为做好临潼区迎峰度冬天然气供应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建立应对天然气供应短缺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我区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给居民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造成的不利影响,为全区提供切实有效的气源保障。

(二)保障目标。

保障城市天然气输配系统安全运行,保障城市民生用气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压非保民的控制保障原则,统一指挥、协调运作、有序高效。

(四)适用范围

自预案发布之日起至2019315日止,全区范围内因天然气气源供应不足或其它突发情况,出现紧急状态后的天然气应急保障协调工作。

(五)压非保民次序

按照《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的保供次序将已配置气量分层配置给终端用户,无条件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热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政府机关、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酒店、工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

2.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用气;

3.重点工业企业等断气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安全负荷用气;

4.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用气。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成立应急指挥工作组

为加强预案施行期间临潼区天然气保供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全区一盘棋应急领导机制,成立今冬明春临潼区天然气保供应急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工作组),由区长王浩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海成,区委常委、副区长杨兵任副组长,全面领导、指挥全区天然气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并发布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根据实际供需矛盾和执行效果调整应急响应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根据需要临时调度各成员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决策与应急处置工作有关的其它事项。

应急指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袁社兼任。负责向应急指挥工作组提出启动或终止预案的建议;依照应急指挥工作组指示下发启动、终止预案的通知;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应急指挥调度,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组织宣传部门做好新闻材料的组织和发布工作;承担工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发改委、物价局、建住局、经贸局、财政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质监分局、城投集团、华润燃气公司、区燃气公司。

(二)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分工及职责

1.区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发布有关预案启动、处置措施执行等相关信息内容,指导工作组成员单位做好天然气保障政策宣传工作。

2.区发改委:履行好工作组办公室职责,对接市发改委和上游供气企业,争取上游增供气量指标向我区倾斜。指导天然气经营企业组织调度应急气源,合理部署减限措施。

3.区物价局:理顺天然气价格,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做好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天然气价格监管工作。

4.区建住局: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各燃气企业制定、落实响应预案和处置措施,监督燃气企业做好燃气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保障工作。负责按照本预案启动级别需要,组织热力企业采取措施,保障全区集中供热正常运行。

5.区经贸局:启动应急响应后,根据工作组办公室下发的减限名单和减限要求,做好工业企业停限、商业企业停限等有序用气安排,让气于民。

6. 区交运局:启动应急响应后,根据工作组办公室下发的减限名单和减限要求,做好出租车燃气补贴发放工作。

7.区财政局:按照应急指挥工作组要求筹措天然气保供财政补贴资金。

8.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做好期间全区天然气输配、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9. 质监分局:负责做好期间场站内压力容器、管线、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 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按照应急指挥工作组拟定的天然气运输车辆的具体路径,制定勤务安排,在路径沿线增派警力,加强道路疏导,保障车辆通行条件,确保运输通道畅通。负责加气站周边交通、车辆加气秩序的维护。

11.区城投集团:会同区发改委积极争取气源供应,落实安全、有序、稳定用气措施。

12.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应高度重视并履行天然气供应保障主体责任,自觉服从工作组的统一指挥,积极执行工作组下达的保供指令;根据本预案内容有针对性地制定各自供气区域应急预案,针对不同预警状态确定减限对象名单,明确压非保民具体措施,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响应及时、处置有效,确保全区保供部署落实到位,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做好供应形势研判,对已发生和预计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向工作组办公室报告,并根据各自供气情况及时上报启动、调整、中止预案的请示。

三、应急响应

(一)常态化措施

1.鼓励多能源供热。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按照中、省、市以气定改”“先立后破清洁供暖工作要求,鼓励使用电、地热能、太阳能等多种能源供热,缓解天然气保障压力。

2. 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加强对全社会今冬明春节约使用天然气的宣传工作,倡导全区天然气用户节约用气、错峰用气。做好工业用户及商业用户压非保民天然气保供政策宣传工作,争取理解支持,确保减限措施执行到位。

(二)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天然气供需缺口大小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级、级、级、级、级五个等级。

1级响应

预警特征:当全区日供需缺口小于5万立方米/日,进入应急保供级响应状态。

处置措施: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根据供需状况轮换错峰停气或全部停气。具体停气名单由各燃气企业提供。

2级响应

预警特征:当日供需缺口大于5万立方米/日,但小于10万立方米/日时,进入应急保供级响应状态。

处置措施: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根据供需状况停气。对公服锅炉(指医院、部队、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错峰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供。同时,对10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错峰使用(1700--2000停用)。

3级响应

预警特征:当日供需缺口大于10万立方米/日,但小于15万立方米/日时,进入应急保供级响应状态。

处置措施: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全部停气,对公服锅炉(指医院、部队、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全部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用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错峰使用(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供。

4.级响应

预警特征:当日供需缺口大于15万立方米/日,但小于20万立方米/日时,进入应急保供级响应状态。

处置措施: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停气,对公服锅炉(指医院、部队、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全部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用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错峰使用(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供。

5.级响应

预警特征:在最极端情况下,当日供需缺口超过25万立方米/日时,届时将进入应急保供级响应状态。

处置措施:根据用户分布情况,结合管网现状,尽可能平均分配用气需求,全区范围共划分5个区块,根据供需缺口,在缺口大于20万立方米/日后,5个区块进行轮换停气减限(可以每周轮换一个区块)。每增加1万立方米/日缺口,即增加一个区块轮换减限,直至达到供需相对平衡(分片区停气时,尽力保障对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的供气)。

(三)应急预案启动及处置程序

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各天然气经营企业报送的供需信息及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召集工作组成员单位研究,确定启动应急预案并明确相应预案级别后,上报应急指挥工作组批准实施。

预案启动建议获得批准后,工作组办公室应立即部署预案处置措施的实施,做好信息联络,及时向应急指挥工作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应急预案执行信息发布工作;应急指挥工作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应急预案相应措施的执行工作,抓好落实。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燃气企业每十日按要求向应急指挥工作组办公室报送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区发改委视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市发改委报送各类天然气保供请示、专报和信息。

应急指挥工作组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本预案在应急指挥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支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凡无故、借故不支持、拖延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本预案内容,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

(三)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按照本预案拟定本企业的处置响应预案,报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四)预案终止后,工作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应对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