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8〕127号 关于成立西安市临潼区社区学院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推动我区社区教育发展,提高全民文化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教育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64号)、《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陕教〔201785号)、《西安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教发〔201712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依托西安广播电视大学临潼分校成立西安市临潼区社区学院,各街办根据社区(村)数量成立相应数量的社区学校或社区学习点,并任命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迅速形成我区社区教育三级网络体系。

一、社区学院组织机构

区社区学院设立院长一名,副院长三名,并成立社区学院院务办公室。

            长:邹      副区长

          长:张树军    区教育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朱永茂    区文体广电局局长

院务办公室主任  :吴      区教育总督学

院务办公室副主任:韩明华    区教育局职教科科长

闫新选  西安市广播电视大学临潼分校校长

社区学院内设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机构,由区社区学院根据实际协调设立,工作人员由西安市广播电视大学临潼分校自行调配。

二、社区教育学院的基本职能

1.社区学院在区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制定本区社区教育阶段性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任务落实执行、绩效考评等重大事项。统筹全区社区教育各项业务工作及管理,在本地区社区教育工作中发挥纽带桥梁作用。

2.认真执行上级有关社区教育的政策,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社区教育工作任务,归口管理全区社区教育相关数据;接受上级社区教育部门的指导和督查。

3.承担临潼区域内社区教育的指导、服务与管理。对街道社区教育学校履行指导义务,积极指导、协助街道社区教育学校开展社区教育培训及活动,做到有指导、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