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关于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西安市2019年“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西安市临潼区2019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确保前期整治工作不反弹,实现2019年清零任务,区政府决定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清零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杨兵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霍炳男副区长
成 员:由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公安分局、供电分公司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分 组:分3个小组分片对全区23个街办和6个片区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清零。
每个小组抽调人员安排如下: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2人、生态环境分局2人、区市场监管局3人(其中原工商分局1人、原质监分局1人、原食药监1人)、区发改委1人、区应急管理局1人、区水务局1人、国土分局1人、规划分局1人、公安分局2人、供电分公司2人。
各小组组长单位适当增派人员。
第一小组由生态环境分局领导带队,摸排整治范围:骊山、斜口、新丰、行者、零口、任留、铁炉、渭北工业新城;
第二小组由区市场监管局领导带队,摸排整治范围:秦陵、西泉、油槐、栎阳、交口、穆寨、小金、开发区;
第三小组由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领导带队,摸排整治范围:代王、雨金、北田、徐杨、马额、仁宗、相桥、何寨、新市、秦文化、度假区、新区、物流区。
二、行动安排
(一)行动时间:2019年5月22日至5月31日,为期10天(周末不休息);
(二)整治方式:对照台账逐户核查;
(三) 集合方式:各小组组长单位负责安排集合地点及签到。
三、工作任务
对照1207户台账,逐户核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台账由区企整办工作人员交各小组组长)。
关停取缔类的企业,要切实做到“两断”,力争“三清”(其中设备、原料必须清理),确保无复工复产可能,且其场地不得再入驻新的“散乱污”企业。
提升改造类的企业,要确保没有未通过验收而违规生产的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安排业务精通的人员参加“清零行动”,各组长单位确定一名联络人,联络人及抽调人员姓名、联系方式请于5月21日17:00点前报区企整办(联系人:张巧巧,电话:83429172,邮箱:ltjmj2010@163.com)。抽调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明纪律,服从指挥。集中整治工作组各小组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服从领导,听从统一指挥,互相配合、积极协作,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抽调人员有制服的必须穿着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和调换人员,由所在单位报区企整办同意。
(三)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对“清零行动”期间逐户核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置,该断电的断电,该清理的清理,当天处置不到位的,由区企整办负责通报全区并移交区纪委监委(附件:“清零行动”发现问题记录单)。
(四)加强宣传,巩固成效。各街办、片区要悬挂横幅、刷标语,在“散乱污”企业聚集区、村街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告知书等,宣传“散乱污”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对产业结构的破坏、对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对子孙后代的影响等,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的成效。
(五)每日汇报,加强联系。各小组长单位设定联络员,由联络员负责将每日工作进展、人员到位、存在的问题等情况于每日20:00前,报区企整办,并在前一日通知次日整治的街办、片区做好对接安排。清零行动结束后5日内,将本小组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至区企整办,区企整办负责将有关情况向组长汇报。
附件:“清零行动”发现问题记录单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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