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
低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西安市临潼区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
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确保全区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碳排放强度降低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市上下达我区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率目标任务,结合区委、区政府关于我区2019年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量及碳强度减排目标
西安市下达我区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及碳强度减排目标任务为: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15.5%、15.5%、21.5%、21.5%和8.5%,全区碳排放强度同比上年下降3.8%。
二、201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分解
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谁主管行业,谁负责行业减排任务”的原则,结合全区2019年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工作方案,确定区级各职能部门污染减排任务。
三、减排项目安排
(一)化学需氧量。共安排减排项目9个,减排量533.5吨。其中,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5个,减排量503吨;农业源减排项目4个,减排量30.5吨。
(二)氨氮。共安排减排项目9个,减排量50.6吨。其中,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减排项目5个,减排量49.3吨;农业源减排项目4个,减排量1.3吨。
(三)二氧化硫。共安排减排项目3个,减排量133吨。煤改气减排项目2个,减排量42吨;散乱污企业整治及散煤削减项目1个,减排量91吨。
(四)氮氧化物。共安排减排项目4个,减排量61.5吨。煤改气减排项目2个,减排量30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1个,减排量2吨;散乱污企业整治及散煤削减项目1个,减排量29.5吨。
(五)挥发性有机物。共安排减排项目5个。
四、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污染源头控制
严格环境准入条件,严禁审批高污染、高耗能、耗煤建设项目;完成2019年煤炭削减任务,煤炭实现负增长。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源头管控。重点对建材、化工、电镀、造纸等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改造。全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实施投产运行前主要污染物总量前置,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总量指标,推动企业从源头上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倒逼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逐步退出。
(二)加大结构减排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及治理
认真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散乱污”企业排查与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建立管理台账,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或者生产设施或产品属于产业政策淘汰类的排污单位,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对“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关闭。全区所有燃气锅炉全面完成低氮改造并达到排放要求。
(三)积极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
高质量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对排查出的排污单位进行分类处置,禁止核发类予以关停、承诺整改类和未批先建类明确治理任务和达标要求。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工业集聚区废水深度治理及清洁化改造,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且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监管体系,严格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收尾工作。强化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口和无组织排放情况监测,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进一步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
(四)促进移动源污染物减排
推进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提高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使用比例,实施城市公共交通绿色提升。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和油品质量监督执法,强化机动车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和维修造假企业。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按要求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6月1日起禁止在建成区内使用,10月1日起禁止在行政区内使用。秋冬季期间,重点加强对行政区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
(五)持续推进生活源和农业源污染治理
加快建成区污水处理厂能力、配套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2019年底前建成区污水处理率稳定达到94%以上。提高再生水利用率达到上级下达的指标。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全面实施固液分离、雨污分流、建设完备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全面推进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进一步推进养殖专业户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促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量。2019年底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上级下达的指标。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贯彻落实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约束性碳排放强度目标任务。建立区级温室气体清单常态化编制机制,完成2017-2018年全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开展区级重点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和核查,完善碳排放总量控制和评价考核体系。
五、减排保障措施
(一)严格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目标考核
继续实施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目标责任考核,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和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区政府对各街办、园区管委会以及区级各职能部门年度考核中。辖区政府对辖区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负主体责任,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牵头协调。
(二)实施污染减排措施调度制度
各相关单位要定期向生态环境分局报送减排工程项目实施进度。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大重点减排工程现场检查力度,定期通报检查结果。
(三)强化督察监管
生态环境分局对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行业和企业,以排污许可证为依据开展监管执法,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对重点减排项目进展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督办、约谈。
六、资料报送
各部门按照临潼区201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指标任务要求,于11月15日前将减排资料报生态环境分局。对未报减排资料或未完成任务的单位采取约谈、问责、不予评优评先等措施。
附件:1.《区级各部门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指标任务表》
2.《临潼区2019年各类减排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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